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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研究

发布时间: 2013-09-10 16:47:34   浏览量:

达州位于川、渝、鄂、陕结合部,辖五县一区一市,幅员面积1.66万平方公里,总人口686万,是四川省的人口大市、农业大市,经济欠发达。2011年末,全市60周岁以上人口124.25万人,占总人口的18.12%,高于全省7.17个百分点。老龄化程度严重,老年居民特别是老年农民生活较为困难,因老致贫、因老返贫的问题日益突出。大批农村青壮年向城镇转移,因市场环境、企业效益等因素影响,转移务工人员收入极不稳定,无法给留守在家的老人提供稳定的养老保障,传统的“养儿防老”模式受到了现实的严峻挑战。计划生育政策已实施30年,越来越多的家庭呈现上养四位老人、下养一个孩子的“421结构,家庭养老压力日趋增大。从根本上解决广大城乡居民老无所养,变“家庭养老”为“社会养老”,是群众高度关注亟待解决的焦点问题。

一、达州市社会养老保险现状及特点

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市先后实施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企业社保、机保),至2005年全市机保参保率达到了100%2009年,全市企业职工、失地农转非人员、农民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全部纳入企业社保统筹范围,同时开始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城居保)制度试点。目前,我市除机保仍为县级统筹外,企业社保在实现市级统筹基础上,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新农保和城居保按“服务下沉、管理上提、省级统筹”的原则试点,做大了基金规模,增强了抗风险能力。经调查分析,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制度全覆盖,参保率不高。2010年以后,我市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建立。2012年,省上将我市通川区、达县、渠县纳入第四批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加上原已开展试点的宣汉县、万源市、大竹县、开江县,我市已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域覆盖,但参保比例却不高。据统计,全市应参保401.19万人(不含学生),已参保130.03万人,参保率为32.41%;应领取待遇人员124.25万人,实际领取74.47万人,占应领取人员的59.9%

(二)政策不统一,待遇差异大。由于机保、企业社保、新农保和城居保保险费来源不同,缴费标准不同,所以待遇计发方式也不同。企业社保退休人员待遇连续7年调整,缩小了与机保离退休职工退休金的差距,但两者之间差距仍然较大。目前我市机保、企业社保、新农保、城居保待遇领取人员月人均待遇标准分别为1785元、1241元、55.50元、55.50元,四者比例为10.690.030.03

(三)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别大。由于各地实施情况的不统一,导致发展差异较大。以新农保为例,宣汉县从2009年试点新农保,现参保率已达到90%;万源市2010年启动试点,现参保率为60%;大竹县、开江县2011年启动试点,现参保率为50%;通川区、达县、渠县今年启动试点,目标参保率30%

二、我市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环境

(一)利好因素

1.政策宣传提供了思想基础。通过多年的政策宣传,广大城乡居民养老意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同时由于商业性养老保险缴费额较高,普通居民难以承担,使得广大居民对政府主办的低缴费额的“政府福利型”养老保险有了客观认知,并产生较为强烈的参保意愿,特别是未参保城乡居民对企业社保、机保制度比较热衷,参保意愿尤为强烈,甚至引发非正常上访或集体访。

2.相关政策法规明确了政策走向。党的十七大提出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要求。201171《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强化了政府责任,明确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的职责,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了社会保险关系。随后各类配套政策法规相继出台,为推进社会养老保险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撑。

3.实践积累奠定了工作基础。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把推进社会养老保险作为重要的民生工作来抓,市、县(市、区)均设立了经办机构,各乡(镇)均建立了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部分村(社区)配备了协理员。各级经办机构不断健全内控机制,细化业务操作流程,基本实现了业务办理规范化、基金管理制度化,部分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还实行了信息化管理,为推进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二)不利条件

1.保障能力与居民参保需求不相适应。一方面由“要保障”转变为“要高保障”。机保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2006年后一直未作调整,新农保和城居保仅为国家补助55元基础养老金,省、市暂未匹配相应资金,导致机保、新农保和城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迫切希望调高待遇。另一方面由“希望逐步解决”转变为“要求立即解决”。部分居民原来在提出自身利益诉求时,还会考虑“可能”与“可行”的问题,现在则着重强调自身利益的实现,使得有限保障能力与日益增长保障需求之间的矛盾愈加突出。

2.服务机制与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发展不相适应。一是部门联动机制欠缺。公安机关户籍管理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对接不到位,民政、残联、计生的信息不能相互印证,信息共享困难,导致基础数据准确率不高,给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准确发放养老金造成消极影响。二是金融机构系统不完善。承担新农保和城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在乡镇设立营业网点的很少甚至没有,增加了村(社区)协理员征收养老保险费的工作量和农民领取待遇的负担。三是配套政策建设比较滞后。如企业社保、机保、新农保、城居保之间转移衔接制度还需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移民搬迁扶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没有很好对接。

3.服务能力与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发展不相适应。一是人员配备不足。县级新农保经办机构中,普遍缺乏财务、网络维护、档案管理等专业人才;乡镇负责此项工作的仅1-2人,且大多身兼数职,工作任务繁重,缺乏专项工作人员;村(社区)协理员普遍存在政策水平不高,业务技能不强等问题。二是信息化水不高。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划拨、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形成大量数据资料。目前,大部分县(市、区)仍然沿用手工、半手工操作模式,效率低、差错率高,查询极为不便。三是政策宣传不够。由于宣传上的人力、物力、经费、时间不足等因素影响,宣传工作远未达到“横到不漏农户,纵到不漏参保对象”的目标,导致广大居民对政策了解的不充分,参保率低。

三、我市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建议

今后及相当长一段时间,我市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任务是稳步推进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发展,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待遇,纵深推进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当前的主要目标是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应发尽发,建立待遇调整机制,完善转移衔接机制,打造全民社保,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公共服务。

(一)健全工作机制。继续巩固和完善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人大、政协督促落实的工作机制,将社会养老保险纳入绩效考核。坚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盘棋”的整体发展思路,继续强化部门配合,人社部门牵头抓总做好方案设计和业务经办;宣传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财政部门匹配好参保补贴,解决好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公安部门核准户籍关系,与社保经办机构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二)完善配套体系。一是做好顶层政策设计。在《社会保险法》框架内,探索建立四类保险一种制度、多种费率、多缴多领的政策,确保参保人员不受户籍、职业变化等因素影响,能够在企业社保、机保、新农保、城居保之间实现保险关系顺利转接,打破人群壁垒、制度障碍。二是严格执行“用工参保制度”。劳动用工合同要将参加养老保险作为“铁定”条款,在全社会形成“用工必规范、参保无商量”的氛围。三是建立地方财政补贴制度。对重点人群建立专项补贴,对现任村(社区)三职干部,每人每年补助部分资金参保;对失地农民建立定项补助,每年从征地调节资金中提取部分资金用于补贴参保;条件许可的县(市、区),财政每年应按上年末基金积累总额的一定比例设置专项资金,对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特别是经济困难的家庭进行适当补贴。

(三)强化舆论宣传。除采取电视、报纸、传单等传统形式开展宣传外,可在村(社区)聘请一部分懂政策并有一定宣讲能力的特约义务宣讲员,通过他们“一对一、面对面”地与老百姓讲解政策,算帐对比,增加老百姓对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理解,化解群众的认识盲点和误区,增强其参与热情,引导农民积极主动参保。

(四)创新工作方法。一是分步骤扩大覆盖面。重点针对村(社区)三职干部、大龄人员(男45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家庭户、外出务工人员和其他人员,稳步有序推进参保扩面,逐步实现人员全覆盖。二是多渠道征收保险费。通过开展银行代缴、协理员代收、指定人员代办等方式,方便参保人员缴费。三是多手段加强基金监管。建立完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业务、乡镇征收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基金、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一年一审计的基金管理制度。建立与公安人口数据对比摸底常态化机制,严格审核上报人数,杜绝虚报、多报现象;配合审计部门加强对基金运作情况监管,及时跟踪资金流向、受惠人员领取情况,同时加大对侵占基金的惩处力度,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五)提升服务能力。一是整合经办机构。探索将现有的企业社保、机保、新农保和城居保等经办机构进行有效整合,以利资源共享,减少重复建设。二是配强经办队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强化阵地建设,配足人员、配齐设施,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场地办公”。三是搞好信息化建设。加强县级经办机构档案标准化建设,做到“一人一盒、一村(社区)一档、一乡(镇)一柜” ,对参保资料、待遇申报等资料实行“一榜公示、三级审核”(县、乡镇、银行三级立体式审核),建立完整的参保人员个人信息。依托“金保工程”和社会保障卡发放,开发统一的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减少手工操作,真正实现“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开通个人账户余额及缴费情况网络、手机查询服务,让参保人员心中有数,放心参保、明白参保,享受均等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