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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农民工回乡创业研究

发布时间: 2013-09-10 16:48:52   浏览量:

达州市是人口大市,也是劳务输出大市。近年来,随着我市改革开放深入和产业转移加快,农民工回乡创业数量与规模不断扩大,农村“劳务型”经济正向“创业型”经济悄然转变。了解掌握农民工回乡创业现状,探索农民工回乡创业政策措施,破除回乡创业的制约瓶颈,对于我市保持经济发展强劲势头,建设新农村、助推“三化同步、三业并重”和建设川渝鄂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以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广泛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农民工回乡创业概念和范围

在对创业所具有的共同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特点,可将农民工回乡创业定义为:农民工回到本县(市、区)创建各种经济实体或组织、从事各种非农产业活动或扩大原有生产经营规模,以实现财富增加并谋求发展的活动过程。实践中,农民工回乡创业主要包括扩大原有生产经营规模、搞农业专业开发或农产品加工、举办家庭副业、搞特种养殖种植、创办各种规模和各种形式的企业、建立专业化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或成为农民经纪人等形式。

二、农民工回乡创业现状及特点

达州市位于川渝鄂陕结合部,幅员面积1.66万平方公里,辖7个县(市、区)、31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3182个村(社区)。2011年末,全市总人口685.39万人,城镇化率34.3%。其中城镇人口188.21万人、农村人口497.18万人。劳动力人口309.66万人,农村适龄劳动力239.61万人,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166.34万人。农村劳动力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16.49万人、占6.15%,高中文化程度57.68万人、占21.51%,初中文化程度155.84万人、占65.03%,文盲9.6万人、占3.58%

2011年,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180.2万人,实现劳务总收入近161亿元,农民工年人均劳务收入9000元左右。从务工流向看,省外转移就业127.46万人、占73.59%,省内转移就业45.74万人、占26.41%。省外转移就业中,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地区占71.44%。从农民工从事行业看,主要分布在建筑、电子、纺织和餐饮行业,纺织缝纫25.18万人、占14.53%,电子配件35.2万人、占20.32%,建筑装饰40.7万人、占23.5%。从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看,农民工主要参加了城镇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据不完全统计,到2011年底全市农民工参加城镇企业养老保险7.8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0.7万人、工伤保险5.9万人,三项保险的参保人数14.4万人,仅占全市劳务输出人数的7.9%,但绝大多数农民工在户籍地参加了当地的新农保、新农合,50%以上的农民工有自己的养老保障和95%以上的有医疗保障。

据不完全统计,到2011年底全市回乡创业农民工人数52372人,回乡创业农民工占农村转移劳动力的3.02%,创办经济实体9704个,其中个体经营5734个、创办小微企业723个、从事规模化种养殖2283个、手工制作等其它964个。农民工创业企业创造产值21.35亿元,创造产值占劳务总收入的14.23%

综合起来看,我市农民工回乡创业呈现“三高三低”特点:

(一)创业总量趋高,创办企业效益偏低。受国家产业梯度转移,中西部地区薪资差距缩小,统筹城乡发展加速,地方创业环境不断改善以及农民工外出就业积累丰富,创业意识显著增强等因素影响,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对沿海发达地区造成的冲击,2011年我市回乡创业农民工数量以及创建的经济实体均达到历史最高值。但细观我市回乡农民工创办的经济实体,年产值在百万元以上的较少,很大部分集中在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第二产业主要是生产鞋帽、衣服及生活日用品制造业,处于产业链的初级阶段,企业规模小、员工少、产值低、效益不高的“四小”特征明显。同时,回乡创业企业吸纳就业16.09万人,重点是弹性就业方式,平均每个农民工创办企业吸纳就业3个人左右,创业企业对就业的吸纳能力还很低,且不稳定,创业带动就业、创业促进企业的综合效应还未得到很好发挥。

(二)创业意愿趋高,创业队伍本领偏低。农民工回乡后,面临自身生存和实现自我价值等多种需求,绝大多数把成功回乡创业作为了自己毕生事业追求,具有强烈的创业意愿和坚定的创业信念。有创业意愿的回乡农民工人数10.37万人,但反观我市回乡创业农民工的综合素质,初中以下文化的占72.34%,高中及以上文化的仅占27.66%。参加过创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2.84万人,占有创业愿望的回乡农民工的27.39%。回乡农民工群体文化程度偏低、经营理念落后、专业技能缺乏等短板十分突出,自身素质的不强导致创业成功率不高。

(三)创业风险趋高,创业成功率和生存率偏低。回乡创业农民工基本上是依靠多年在沿海发达地区打拼积累下来的资金和经验起家,很大部分是首次自己当“老板”,对内地市场和创业环境并不十分熟悉,创业风险评估不够,一旦出现危机,缺乏有效应对措施,创业成功率较低。在回乡农民工创办的经济实体中,生存期在5年以上的所占比例约在20%,这其中真正发展壮大的更是为数不多。回乡农民工创办346户微型企业,仅占微型企业创业人群的27%。从回乡创业农民工所获得的政策支持看,2011年回乡农民工创办经济实体获得小额担保贷款的9326人、占创业农民工总人数的17.81%,回乡创业获得小额担保贷款金额0.63亿元、占当年小额担保贷款金额的50%左右。这与回乡农民工创业对资金需求比较,无疑存在巨大的缺口。

三、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形势分析

    随着我市改革开放深入和资源转化加快,农民工回乡创业浪潮渐兴,机遇与挑战并存,优势与困难同在。

(一)  有利因素。从农民工自身条件分析:

1.多年务工经历使部分农民工具备了一定的思想基础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开始利用农闲时节外出务工,到本世纪头十年形成了劳务输出高峰。农民工长期在经济发达的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城市和内地中心城市打工,既就了业,又逐渐转变了观念,达州农村的旧思想、旧观念、旧思维,转变成了发达地区的新思想、新观念、新思维,农民工的思想实现了与时俱进。特别是发达地区的市场经济思想更是入脑入心,实践逐渐让农民工学会了闯市场能够运用市场经济思想解决创业问题。

2.多年务工经历使部分农民工掌握了一定的技术条件外出农民工绝大部分在工厂务工,在不同的岗位从事不同的职业,特别是随着沿海地区产业的升级换代,对农民工的技术要求越来越高。从事第一产业的,不少农民工学到了种养殖技术对第二产业,特别是加工制造业,学到了优势传统产业的技术,重点是生活日用品加工技术建筑施工技术;对第三产业学到了一些传统服务业技术。农民工外出务工,学到了一定技术,掌握一项或几项技能,为自主创业奠定了一定的技术基础。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民工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有些已成为技术能手。

3.多年务工经历使部分农民工积淀了一定的经济基础。改革开放几十年来,农民工连续几代长期在外打工,日积月累务工收入不断增多,除去开支外,积存了一定的资金,创业发展有了一定的资本。到去年底,全市累计存款已突破1000亿元大关,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农民工的务工收入,将这部分银行存款动用起来,转变成农民工回乡创业资本,将大大推动全市经济发展。

4.多年务工经历使部分农民工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农民工长期在外务工,有不少人由一线生产工人成长为企业管理者,当上了班组长、车间主任,甚至厂长(经理)和部门大经理,个别优秀者还成为了企业(公司)的总经理(经理)。少数人在当地办起了小微型企业,开始创业,成为了市场经济主体。这些由工人成长起来的管理者,给投资者(老板)当高级白领,已经掌握了一些企业管理的经验,初步学会了驾驭企业,有了一些独闯市场的本领。

5.多年务工经历使部分农民工网络了一定的人脉关系。农民工在务工企业长期工作,逐渐认识了一些客户,随着时间和跳槽务工企业的增多,客户资源越来越多,相互关系也越来越深,网络了一定数量的客户,形成了一套独自的营销网络,创业独闯市场有了一定的外部条件,启动创业有了一定的前提。

从外部环境分析,近几年来,国家、省、市逐渐重视农民工回乡创业,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农民工回乡创业的财税、工商、土地、金融、培训等扶持政策,为农民工创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政策保障。社会普遍认同和鼓励支持农民工回乡创业,为回乡创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宽松环境。

(二)不利因素农民工回乡创业要取得成功,主要受到创业团队、创业思路、创业环境、创业政策等诸多因素影响和制约。制约我市农民工成功回乡创业的主要因素集中在四个方面:

1.创业资源短缺。首先是资金短缺。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门槛高,贷款手续复杂,贷款周期较长,难以解决回乡创业者的融资之渴;其次是土地制约。我市耕地面积不多,耕地资料差,人地矛盾突出。随着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增多,有些地方供地指标开始捉襟见肘,存在较大的供需缺口,制约了新增企业的发展以及企业扩大规模的需求;第三是人才短缺。回乡创业农民工文化偏低,不断更新的经营管理知识缺乏,急需吸纳人才加强指导,但回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经济实体大多数是微利项目,难以大幅提高工资待遇,改善工作条件,加之象达州这样的欠发达地区生活与人文环境相对较差,对人才的吸引力不强,导致许多企业“一才难求” 、“一人难留”。

2.扶持政策缺失。少数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观念落后,只重视劳务输出,对农民工回乡创业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引导扶持。一些地方对农民工创业的帮扶政策较少,地区间、部门间推诿扯皮,即使有政策也落实不好,服务意识不强,行政效能不高,不利于企业更好创业,缺乏政策扶持。内陆欠发达地区,尤其是县、乡(),基本上都存在路、水、电、通信、交通和能源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企业发展需求的问题,使有的投资项目迟迟难以落实,直接导致农民工回乡创业额外投资成本增加、交通运输成本升高和产品交易周期拉长等问题。

3.公共服务落后。专门针对回乡农民工创业的培训机制不健全,创业项目目录、市场前景分析、扶持政策公布等创业信息平台建设比较滞后,导致部分有投资意向的回乡农民工因找不准投资项目,错过最佳投资时机,个别农民工甚至错误投资,导致创业失败。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尚不完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困难。农民工回乡后,将面临着户口转移、子女就学、就医、社保、住房等诸多问题,难以安心创业。

4.舆论引导滞后。近几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较多的扶持农民工创业的优惠政策,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很多农民工对这些政策知之不多、知之不深。对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宣传和重视不够,新闻媒体对农民工回乡创业事例和先进典型宣传报道较少,跟踪挖掘不够,尊重农民工、尊重创业、尊重人才的浓厚社会氛围还未形成。

四、农民工回乡创业战略

(一)指导思想

实施农民工回乡创业战略,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三化同步、三业并重”为取向,紧紧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实施成渝经济区规划、秦巴山区连片扶贫、非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示范区、国家扩大内需和新农村建设等重大机遇,坚持党政鼓励、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原则,以超常的思想解放、超常的战略举措、超常的工作态势,树立资源就地转化发展观念,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大市的作用,以创业带动充分就业,以创业就业发展产业,以产业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二)主要目标

实施农民工回乡创业战略倾力打造“一村一品”、“一乡多品”农民工创业工程,启动创业型示范县、创业型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新增一大批农民工创业企业和壮大一批农民工创业企业;通过5年努力,全市农民工回乡创业再上一个台阶,增加值、税收年均增长15%以上,推动全市民营经济比重达到55%按照“保住一批、提升一批、新增一批”的思路,实施回乡创业战略,保住经营现状和效益一般的、提升较大规模和效益较好的、新增科技含量高和发展前景好的回乡创业实体。2015年,全市农民工回乡创业人数达到10万人以上,创办经济实体3万个,形成2万个农民个体工商户、1万户农民工创业项目和创业企业;形成一批就业岗位多、资源就地转化快、科技含量高、比较效益好的龙头骨干企业;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经济实体成为全市就业的重要渠道之一,力争提供20%以上的就业岗位。

(三)战略实施

    1.完善政策体系,扶持回乡创业

    1)完善市场扶持政策

——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坚持“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业和领域,都应鼓励回乡创业者进入。落实好房地产“国三十六条”和最近国家部委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农民工的创业资本通过参股、联合、独资等方式,参与工业、农业、水利、能源、城建、环保以及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领域的投资建设。对农民工回乡创办公司且属于当地重点发展的产业或行业的,应适当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允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在工商注册中做到“六个放宽”,即:放宽经营范围限制、放宽登记条件、放宽名称字号限制、放宽注册资金限制、放宽出资方式限制和放宽经营场所限制。

——拓展创业领域。抓住达州建设全国次级交通枢纽的机遇,引导农民工回乡创业者大力发展交通运输业;抓住达州建设秦巴地区生产性服务业中心,引导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抓住达州建设秦巴地区区域文化中心的机遇,引导发展文化产业;抓住达州建设中国西部天然气能源化工基地的机遇,引导农民工回乡创业者在天然气、煤炭、石灰石、石膏、盐卤等资源就地转化等方面创业,发展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型企业;抓住达州建设秦巴地区新农村综合体试验区的机遇,引导农民工回乡创业者围绕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等进行创业,鼓励农民工回乡在新农村综合体或聚居点开办农副产品加工、特色餐饮、乡村酒店(农家乐)、购物店等;抓住达州建设川渝鄂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的机遇,引导发展房地产业和投资城镇基础设施。重点引导农民工回乡创业者发展资源综合利用型、科技型、生态环保型、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型、商贸流通型、外向型等企业。

——享受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优惠政策。把创业农民工纳入招商引资范围,与外地客商享受同样的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农民工,要按规定同样享受扶持发展中小微型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产品加工业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优惠政策。

2)完善财政税收扶持政策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创业农民工减免部分税收、提高税收起征点。对农民工创办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可考虑由财政部门安排反补给企业,支持企业进一步发展。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创业农民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创业农民工开办的小微企业免收发票工本费,并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农民工创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属于农业税、牧业税范围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创业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的,月营业额未达2万元的免征营业税,并适时适度提高营业税的起征点。完善税收征管制度,避免因投资额预征税收等不合理的方式削弱企业投资的积极性。

——建立创业扶持补贴专项资金。通过各级政府共建创业扶持补贴专项资金,对创业的农民工进行创业项目补贴,或通过以减代补等措施进行财政补贴,激发农民工的创业积极性。一个县不少于2000万元、一个乡镇不少于100万元的资金规模,政府财政对每位回乡创业农民工免费提供补贴资金3-5万元。制定针对帮扶农民工创业方面的政策,安排科技、支农、就业、工业发展等各类专项资金,用于引导、扶持农民工创业。

3)完善金融扶持政策

——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和手段。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做好农民工创业的各项金融服务工作,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扩大小额信贷范围。通过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和手段,鼓励和促进农业担保公司和其他小额贷款担保公司把为农民工创业贷款提供担保作为重要业务内容。积极梳理和创新产品,通过不同的产品来满足不同层次农民工的创业需求,并优化流程,改善对农民工回乡创业的融资服务。根据贷款对象的不同特点和不同需求,推出与其相适合的金融信贷产品。

——创新抵押担保方式。拓宽抵押品标准,创业农民工证照齐全的,房屋产权、机器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和有价证券以及注册商标、发明专利等无形资产均可作为抵()押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可根据资产状况和个人诚信度,对创业农民工进行信用等级评估,并根据信用等级发放信用贷款。积极探索用土地流转经营权、商品林权、农业生产用房等作为抵押担保方式为农民工创业提供贷款。

4)完善土地扶持政策

将农民工创业的生产经营用地纳入统筹城乡发展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农民工回乡创业发展农村二、三产业需要使用新增非农建设土地的,要引导项目进入各类园区、集中区,建设一定比例的廉租厂房,开辟农民工创业孵化园,不断形成产业集群,充分发挥产业聚集功能。允许将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农民工创业,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农民将闲置土地向有资金、懂技术的创业农民工手中流转。允许农民工利用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闲置厂房、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在符合安全、环保、消防要求的前提下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放宽对创业农民工用地的限制。允许创业农民工利用废弃地、荒山荒地等建设畜牧养殖业小区,发展规模化畜牧养殖业。支持回乡农民工参与山水田园林路综合治理,实行以水利为主的农田基本建设,以路为主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农房和沼气为主的农民生活设施建设,以林为主的生态环境建设。

2.夯实孵化基地,聚集回乡创业

1)建立创业基地。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农民工创业园区,以免费或低价租赁的方式为创业农民工提供创业场地,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创业园区给予经费补助,进入园区的创业农民工享受园区的优惠政策,为农民工提供创业孵化基地。将农民工创业纳入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孵化基地),优先安排农民工创业就业,形成劳动力与智力、劳动力与技术互补。一个县建立3-5个现代农业园区和20个以上各具特色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大力鼓励农民工回乡从事农业种养殖业。研究制定创业型示范县、创业型示范乡镇创建标准,探索启动创业型示范县、创业型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到2015年,力争创建2-3个创业型示范县,每个县创建5-10个创业型示范乡镇。

2)打造创业品牌。结合当地实际,实施品牌战略,打造农民工回乡创业品牌,以品牌吸引招商投资、以品牌促进产业发展,支持农民工创业企业争创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如,万源市可以紧密结合旧院黑鸡、富硒茶叶、土豆和旅游,宣汉县结合优质黄牛、新农村综合体试验区、文化艺术展演和巴人文化,大竹县结合苎麻,渠县结合黄花,开江县结合油橄榄“开江白鹅”等等打造知名品牌。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把农民工回乡创业纳入城镇建设规划,以乡镇为中心搞好小城镇发展规划,突出抓好城镇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强道路、桥梁、水利、电力等相关的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投资环境,为农民工创业奠定良好的发展环境,吸引农民工回乡创业,为其生产、创业提供便利。

3.健全社会保障,助推回乡创业

1)建立创业服务机构。为促进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开展,各地要依托经信委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成立创业指导中心,将农民工创业作为重点,开展项目开发、项目推介、创业培训、小额贷款、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2)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对创业农民工创办的企业,逐步纳入社会保险范围,享受工业园区企业社会保险优惠政策,如经批准可以先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按最低档次缴费或缓缴社会保险费。允许创业农民工将剩余部分失业保险金作为创业启动资金,设置申请、办理等“绿色通道”,快速落实资金。

4.优化政务环境,服务回乡创业

1)优化创业环境。对于农民工创业,相关部门要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对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项目实行并联审批,提供一站式服务,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为创业者建立创业和立项的“绿色通道”。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对不合理的坚决予以取消取缔,杜绝因不合理收费行为遏制农民工创业发展。加大清理整顿市场秩序力度,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依托创业指导中心开展农民工创业维权,依法保护其人身、财产安全,坚决查处破坏创业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发改、经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扶贫移民、工商、银行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政策,创新服务方式,为回乡农民工创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规范和引导各类社会服务组织依法为农民工创业提供相关服务。

2)强化创业培训。继续将农民工纳入创业培训、劳务培训、产业扶贫培训以及移民技能培训范围,享受免费培训,提升农民工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鼓励各类服务和培训机构为创业农民工提供创业技能培训、管理咨询、融资指导等服务。建立创业信息发布平台,向创业者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及时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和各类市场信息。引导已创办的企业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积极帮助创业企业解决引进人才、招聘员工和培训员工等问题,引导、鼓励、支持农民工创业企业申报市级人才项目。

3)建立服务平台。建立回乡创业科技信息平台,依托科技局、农业局、商务局、农技站、值保站等机构组建专家指导团队,对回乡创业项目、企业生产经营、种养殖技术、病虫害防治、销售等提供科技信息咨询服务。建立权益保障平台,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司法、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机构,免费为回乡创业者提供的基本权益保障和法制服务。

4)加强组织领导。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应加强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农民工创业的指导和协调工作。要将引导和鼓励农民工创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列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内容。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及农民工创业各项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5)加大宣传鼓励。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引导、鼓励、支持农民工创业的政策规定,积极引导农民工用好用足相关优惠政策。通过多种形式对农民工创业先进典型、先进经验进行宣传,大力弘扬农民工创业精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建立农民工创业先进典型奖励制度,每年安排一定的奖励资金,加大对农民工创业之星和优秀创业企业的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