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及政策;承担市本级“五险统一”征缴稽核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经办工作;负责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指导工作;承办市政府、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主要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精神,围绕市人社局提出的“四大重点”和“六大行动”,坚持“一个中心”(扩面征缴保发放),抓好“两个管理”(经办业务管理、基金运行管理),做强“三个支撑”(基层平台、业务系统、全民参保登记),改革创新相驱动,保量增质相促进,努力打造“规范、高效、廉洁”的社保经办队伍和“优质、高效、便捷”的社保公共服务体系。
(一)狠抓扩面征缴。一是稽核促动,加大审计稽核力度,认真核查参保单位用人情况、工资基数,促进应缴尽缴。二是执法推动,主动配合劳动监察、工商、税务等部门,排查未参保单位,促进应保尽保。三是宣传带动,通过电视、报刊、手机短信等多媒体宣传社保法规和政策,促进职工主动维护社保权益,吸引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主动参保缴费。四是严格把握补缴政策,规范补缴行为;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预存款制度,杜绝违规挂账。五是全面推进建筑业工伤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同舟计划”。
(二)狠抓规范管理。一是规范经办管理。结合“五险统一”征缴稽核运行的实际,进一步梳理经办流程,完善业务规程;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完善全市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社保档案管理办法等;完善“老机保”个人账户清退方案,完成“老机保”收尾工作;按要求推进“中人”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和退休人员待遇核定工作。二是强化基金运行分析,完善全市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三是配合市人社局基金监督部门及司法机关切实做好我市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
(三)推进业务下延。一是探索下延服务项目。在原已下延业务基础上,加强调研分析,研究拓展经办业务下延内容,延伸经办服务触角。二是加强下延保障。督促各地落实下延业务所需的场地、设备、人员等。三是强化下延平台监督监管,进一步规范经办程序和操作流程。
(四)强化系统支撑。一是加快综合平台打造,提升信息支撑能力,配合市人社信息管理部门抓好“金保工程”智能化升级改造,探索社保信息向手机APP、银行终端等多媒体延伸。二是加强与公安、工商、人口计生、民政等部门信息对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三是全力做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隶属于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7科1室。现有在职职工53名,退(离)休职工25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达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 681.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3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81.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30.0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3.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8万元,项目支出97.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达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达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9.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支出的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社会保险事业专项等方面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31.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39.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 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社保局领导调研、督查工作以及接待市州社保局学习考察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因我单位已完成公车改革且未保留公务用车,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市社保局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