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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公告审查合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发布时间: 2014-01-24 14:08:28   浏览量:

 

        为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运行,促进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达州市及时组织各地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加年度审查。目前,申报参加年度审查且终审合格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38家。
        审查中主要按照“谁审批、谁发证、谁初检”的原则,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所属县(市、区)人社部门初审—市人社部门复审—省人社部门终审的程序。对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开展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情况、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情况、缴税情况、内部管理制度情况等进行全面核实。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报告书》、《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3名以上从业人员的学历、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上年度缴税情况证明等。对获准经营“人才培训、劳务培训”等培训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提供专兼职教师及相应教学设施等资料;对获准经营或者已经开展“劳务派遣、人才租赁或派遣”等人力资源外包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抽查相关劳务派遣服务协议等资料;对获准经营或者已经开展“网上职业介绍、人力资源信息网络服务”等网络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需提供电信服务与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服务设备证明、专职网络信息工程技术人员等资料;对获准经营“人才测评”业务的,需提供测评技术或软件证明、相应的测评设备证明、专职测评人员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