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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突出“五大重点”

发布时间: 2014-01-24 14:09:07   浏览量:

 

        一是突出建立基层组织体系,夯实基础。会同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督促企业、乡镇(街道)广泛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目前我市大中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已建431个,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已建232个。二是突出建立案前调解制度,注重预防。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三大原则,在接访后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交流,在充分了解情况后向单位提供政策指导、调解建议,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2013年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963件,己结案915件,结案率为95%。在已结案件中,其中调解结案672件,占已结案件总数的73%。三是突出提升干部业务素质,建好队伍。加大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力度,今年全市选派47人参加了省厅组织的仲裁、调解员培训,经考试全部合格,其中 42 人取得仲裁员资格,5人取得调解员师资资格,大大充实了我市专业人才队伍。四是突出宣传法律法规政策,营造氛围。利用“3.15”、“12.4”等宣传活动和新闻媒体,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形式,使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政策进企业、进园区、进乡镇、进社区,不断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及法律知识,形成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局面。五是突出劳动监察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通过查处投诉、举报和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用人单位切实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