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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将月工资最低标准上调为1250元

发布时间: 2014-07-18 10:10:11   浏览量:

       为更好的适应我市实际情况、保障非全日制工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全日制就业的健康发展,同时鼓励企业减少或停止使用短期人员,尽可能多的使用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固定工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者。7月14日,达州市政府召开的第64次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50元(每日57.5元)、上调平均幅度为13.2%,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13.2元、上调平均幅度为13.95%。上述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和住房公积金。据悉,这也是全市首次统一最低工资标准,改变过去分等次的状况,有利于促进企业员工同工同酬和消除地区间发展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