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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1+2+5”工作法逗硬追讨欠薪

发布时间: 2015-01-20 15:41:05   浏览量:

       “1”,即一个管理办法,《达州市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2”,即两个责任。一是“工资支付责任”,用人单位为工资支付责任主体。二是“欠薪处理责任”,建设施工项目主管部门为欠薪处理责任主体。“5”,即五种处置措施。一是举报专查。开通24小时绿色通道,对举报投诉发现的欠薪企业,从快调查,从严处理,2014年,受理举报案件603起,涉及6774人,追讨欠薪3669万元。二是专项检查。每年10月到次年1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2014年底至今年初,出动检查人员114人次,检查用人单位443户,29家用人单位全部补发拖欠的工资。三是欠薪逃逸移交刑查。严肃查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2014年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2件,涉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825万元,涉及劳动者1045人。四是先行垫付预付。对符合动用工资支付保证金的,按程序申请保证金先行垫付拖欠工资。五是强化欠薪预防。推进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目前,劳动监察“两网化”已覆盖所有县城、乡镇,2014年,通过网格单位发现和处理欠薪苗头案件15件,规范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劳动用工行为13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