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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异地就医管理新规定

发布时间: 2016-03-04 10:39:56   浏览量:

近日,市人社局出台《达州市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以规范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行为。(一)人员分类明确。四类人员可申请异地就医,即退休异地安置和长期异地居住的,因本地医疗条件有限需要转到市外就医的,因出差、探亲、旅游等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就地急诊、抢救的,以及不属于前面三种情形但坚持到市外就医的人员,基本涵盖各类情形。(二)登记备案简便。三种资料可以办妥登记备案,凭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和异地就医证明材料,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参保地医保局即可办理,无须多次奔走。(三)业务流程规范。医保局指定专人负责异地就医管理,使用全市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和工作流程,避免随意性。(四)费用结算顺畅。在全省异地就医平台医院就医的,实行医疗费用出院即报,减少参保人员垫资压力。
(医疗保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