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川人社办发〔2022〕75号以及川人社规〔2024〕12号文件规定,养老保险费实行按自然年度缴纳,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确定缴费金额,并按下列规定办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年满60周岁时,可补缴至满15年,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按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对于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以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2026年12月1日前满60岁可一次性缴纳满15年养老保险费后,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月25日,市居保局和达川区居保局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了解,并根据您目前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沟通解释。如还有不明之处或者其他问题,请向达川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咨询,联系电话:0818-3950157。达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