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收到来信后,市居保局和宣汉县居保局工作人员立即电话与您联系,并就您咨询的问题进行了政策解释。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75号)关于保费收缴衔接规定,参保人员年度内可自愿调整提高本年度已缴费档次标准;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参保人员可按补缴时的缴费档次自愿补缴提高正常缴费年度的缴费标准,但不享受缴费补贴。一是2025年以前年度的缴费档次仅可在参保人60周岁当年进行提档升级,需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前往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填写补缴申请单,目前暂不能提档;2025年及以后年度可随意选择更高档次缴费,不受之前所选择缴费档次的限制。二是目前暂未有文件规定居保缴费年限增加到20年。感谢您对我市居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若还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宣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咨询,联系电话:0818-5216113。达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