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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我们怀着严肃和负责的态度向你们举报:渠县万寿镇第一小学教师王友东在外经商,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的事实。 被举报人:王友东,教师,住渠县东城半岛御风庭,举报事项 一、在编不在岗吃空饷。被举报人:王友东,万寿镇第一小学告知王友东长期在编不岗多年,未经学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脱离工作岗位,长达三十年之久,还在领取在编工资及教师津贴至今。2024年7月份至今,我们向县教育局机关纪委实名举报长达6个月之久,教育局机关纪委回复内容提供王友东出勤记录,钉钉打卡人脸识别资料,至今未向我们出示王友东上班出勤记录及钉钉打卡人脸识别资料。我们又多次到教育局机关纪委了解相关情况,机关纪委含糊词实进行答复,在我们强烈的要求下,现教育局机关纪委出示了王友东,分别出示了2022、2023、2024年考勤记录全年其中的一个月,其中一个月旷工长达16天,累计旷工30天,可想而知,如全年调查清楚,旷工不知其数。我们向机关纪委咨询,为什么不调取全年出勤记录,机关纪委不正面回复,在我们强烈要求下,机关纪委答复抽时间全力调查,至今还未出示答复结果,我们严重怀疑全年未出示的打卡记录月份(寒暑假除外),整月未出勤。按照2002年7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中规定,连续旷工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合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合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希望上级领导重视,盼回复。实名举报人:王平,唐本国,袁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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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达州市人事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理解!现就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在收到您的来信后,市人社局第一时间责成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目前,渠县教育局已对该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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