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75号)以及达州市相关规定要求,参保人员年度内可自愿调整提高本年度已缴费档次标准;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参保人员可按补缴时的缴费档次自愿补缴提高正常缴费年度的缴费标准,但不享受缴费补贴。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得为已领取待遇的参保人员办理补缴。达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您,可在补缴费用到账即3个工作日后,再次前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提档升级手续,将之前的缴费档次提高,申请领待后即可领取居保待遇。 感谢您对我市居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您还有不明之处或者其他问题,请向宣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咨询,电话:0818-5216113。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0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