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96号建议办理情况(A)的函

发布日期: 2025-09-04 09:31:29

杨从刚代表:

你在市第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违规领取社保资金追退力度的建议》(第396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近年来,我们始终将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针对违规领取社保待遇问题,在源头防控、精准追退、机制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

一、基本做法

一是在技术赋能上持续发力,筑牢数据防线构建大数据比对分析平台,整合公安、民政、卫健、医保等多部门数据资源,搭建社保基金大数据比对分析平台,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和动态更新。通过设定精准的数据比对规则,定期对参保人员信息进行全面筛查,如将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死亡信息与社保待遇领取数据比对,及时发现死亡人员冒领社保资金的情况;利用民政部门的殡葬信息,核实参保人员的生存状态,精准定位违规领取线索。运用疑点数据加大核查,对部省下发的疑点数据,及时开展核查工作。建立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制定严格的数据访问权限和使用规范,确保社保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二是在追退流程上优化创新,打通便捷通道简化追退程序,梳理和优化追退工作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手续。制定统一的追退操作指南,明确各环节的办理时限和责任主体,实现追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规领取案件,启动简易追退程序,直接下达追退通知,缩短追退周期,提高工作效率。 提供多样化追退方式,为违规领取人员提供多种便捷的追退方式,除传统的银行转账、现金缴纳外,开通线上支付渠道,如微信、支付宝等,方便违规领取人员随时随地进行退款。对于被确认为经济困难的违规领取人员,制定个性化的还款计划,允许其分期偿还违规领取的社保资金,缓解还款压力,提高追退成功率。 建立追退协同机制,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业务部门负责核实违规领取情况、核算追退金额;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的收缴和入账管理,确保追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同时,建立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对于拒不退还违规领取资金的人员,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协助完成资金扣划。

三是在协同治理上凝聚合力,织密联动网络加强部门间协作联动,建立由人社部门牵头,公安、司法、民政、财政等多部门参与的协同追退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追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公安部门协助核查违规领取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行踪,对涉嫌欺诈冒领社保资金的犯罪行为依法进行打击;司法部门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保障,对拒不执行追退决定的人员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民政部门提供殡葬、救助等相关信息,协助核实参保人员的生存状况;财政部门在资金保障和监管方面给予支持,确保追退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推动区域间合作交流,加强与其他地区社保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区域间社保基金追退协作机制。对于跨地区违规领取社保资金的案件,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核查、协同追退等方式,打破地域限制,形成工作闭环。定期组织区域间经验交流活动,分享追退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共同提升追退工作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邮箱和网络平台,鼓励广大群众对违规领取社保资金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对举报属实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同时,加强与媒体的合作,通过新闻报道、案例曝光等方式,宣传社保基金监管政策法规,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议

今年6月,由人社厅、高级法院、公安厅、民政厅、卫健会、医保局、大数据中心、监狱管理局、残联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社会保险数据共享机制(试行)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18号),旨在解决死亡人员、刑事处罚人员和低保、特困人员的数据共享比对工作,市人社局也及时对该文件进行了转发。目前,银行金融机构尚未对人社、民政等部门授权查询个人金融信息权限,银行机构存储的个人金融信息,暂不适宜纳入实时共享信息。我们将积极与辖内银行机构沟通衔接,依照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做好数据查询、交换等相关工作。

三、关于建立原路退回机制的建议

经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达州监管分局沟通衔接,目前法律及行政法规仅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有权机关授权扣划个人账户款项的权限,未对社保经办机构授权扣划个人账户款项的权限。他们将积极督促辖内银行机构深刻认识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重大意义,依照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配合人社、公安、司法机关等部门做好多发社保资金的追回工作。

四、关于建立社会联动机制的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违规领取社保资金的追退工作,我们将以您的建议作为重要参与,全面推进社会联动机制的建立。一是联动部门范围,除现有的9部门外,积极与农业、税务、银行金融机构等部门建立合作关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联动网络。二是明确各部门在联动机制中的职责分工。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在发现违规线索后,各部门能够按照职责有序开展工作,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三是对拒不退回的当事人或受益人,纳入社会失信人员管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下步打算

一是健全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目前,我们已着手推动人社、公安、民政、司法、卫健、监狱、残联等部门的数据联通,打破信息壁垒。下一步将加快全国统一的社保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人口户籍、死亡医学证明、服刑记录、殡葬信息等关键数据的实时比对,从源头减少违规领取行为的发生,同时为精准识别违规领取信息、锁定追退对象提供数据支撑。

二是完善资金原路退回机制。部分违规领取人员退缴流程不清晰、渠道不畅通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明确通过社保卡、银行账户等原路退回的具体要求,简化退缴手续。同时,推动建立线上退缴渠道,方便群众通过手机APP、政务服务平台等实现掌上退缴,提高退缴效率。

三是构建社会联动追退体系。一方面,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协作,对拒不退还违规领取资金的,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形成法律震慑;另一方面,发挥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组织的作用,依托网格化管理开展政策宣传和督促提醒,引导违规领取人员主动退缴。此外,探索建立社会监督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对查实的举报给予适当奖励,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督氛围。

四是强化源头防控与警示教育。在推进追退工作的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社保经办服务的规范化管理,严格待遇资格认证,通过大数据比对、远程认证等方式提升认证精准度。同时,加大对违规领取社保待遇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开展普法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从根本上减少违规行为。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达州市人社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825

(联系人:基金监督科 吴仕辉0818-3322270  1366838070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人大社会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达州金融监督分局。



公安备案号51170202000231  网站标识码:5117000030 

主办单位: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ICP备案号:蜀ICP备2021005154号 联系电话:0818-3322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