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家勇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探索建立工勤技能岗位统筹管理名额制度的建议》(第053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8〕19号)规定: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其中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和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8号)规定:工勤技能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可提高到40%,其中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可提高到10%。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目前,工勤技能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已经提高。
针对您所提探索建立工勤技能岗位统筹管理名额制度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向省人社厅汇报以及向其他兄弟市(州)学习,及时解决县域内的工勤技能人员岗位聘用难题。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3日
(联系人: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联系方式:0818-3319266)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