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四川路海国际联运有限公司工作岗位实行 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2-04-29 17:15:53

四川路海国际联运有限公司

公司不定时工作制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保证你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员工的合法休息休假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规定,针对你公司部分工作岗位的特点,原则同意你公司管理人员2人)、正面吊司机(7)、外勤人员(8)、炊事员(2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收到本批复起10日内,你公司应对所涉及的岗位进行公示,并告之所涉及岗位的劳动者。公示期满予以实施,如在公示期间有职工投诉或经调查了解与申报岗位不符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实后将对其申报的岗位作撤销处理。

、对于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员工,你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员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对于你公司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其平均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标准工作时间,如超过则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同时,应及时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好、维护好职工的切身利益。

本批复自2022429日起至2024428日两年内有效。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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