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
现将张宏图等委员在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保障的建议》(第015号提案)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关于落实残疾人医疗保障政策的问题
目前,针对残疾人的医疗保险政策主要有以下三项,我市都已经落实到位。一是补助参保。对重度残疾的成年人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每年每人补助50元,重度残疾的城镇在校学生及儿童、非在校少年儿童,每人每年补助195元。二是同步参加大病保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残疾人个人不另外缴费,同步参加大病保险,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三是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已将运动疗法等29种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提案中提到的发放护理补贴的问题,国家正在成都等地试点,达州不是试点单位,现在还无法计发。提案中提到的“建立日常医疗开支专项基金”,建议残联牵头研究,我局配合。
二、关于做好重度残疾人就医结算服务的问题
目前,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实现市级统筹。在本市范围内,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实现直接结算。到市外就医的人员,可以通过全省异地就医平台直接结算。建议中提到的“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互联互通,方便重度残疾人及时结算医疗费用”,我们可以在医保信息系统中给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提供接口规范,并共享参保人员就医信息,实现与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8日
(联系人:医疗保险科-袁昌国,电话:3322252、13982899075)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