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
现将李油山委员在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充分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提高医保基金效率》(第163号提案)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关于将门诊诊疗纳入统筹范围的问题
现行的医保政策规定,职工医保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医保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费用。城镇居民医保也建立了门诊统筹制度,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成年城镇居民110元/人/年、在校学生和非在校少年儿童90元/人/年的标准记入社会保障卡,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费用。
部分参保人员和医疗机构为了医保报账,将可以在门诊治疗的疾病纳入住院治疗的现象客观存在,占用了医疗资源,浪费了医保基金,造成了社会不公。提案中关于将门诊诊疗纳入统筹范围的建议意见很有见地,国家人社部也将加强个人账户管理、推进门诊统筹工作纳入了深化改革计划。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的安排部署,学习借鉴其他市州经验,深入调研,精心测算,多方沟通,制订实施个人账户管理改革方案,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二、关于系统研究控费措施的问题
目前,我们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行了总额预算控制,对35种日间手术执行按病种付费。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进付费方式改革,将常见病、多发病实行按病种付费,将慢性病实行按人头付费,将精神病等病种实行按床日付费,同时执行分级诊疗制度、签约医生制度,采取多种手段解决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问题。
三、关于加大对医院稽查的问题
目前,我市出台了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正在试运行医保智能审核系统,拟订联合监管制度,组建联合监管队伍。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加大对医院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信息化水平,坚决查处骗取医保基金的违纪违法案件,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联系人:医疗保险科 袁昌国 办公室电话3322252
达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30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