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以胜等委员:
您们在政协达州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中《关于做好回乡创业扶持工作的建议》(第252号)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积极加大财政投入,促进返乡创业。2013年以来,我市启动了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活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级财政部门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多渠道筹措创业专项资金,省、市安排专项资金推动返乡创业。近年来,我市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就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返乡创业带动就业的支持力度,扶持我市劳动者返乡创业。
二、大力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提升我市返乡创业人员技能。全市通过大力开展创业能力培训,将有创业愿望、具备一定创业能力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范围,鼓励和支持高校对在校学生开设创业教育、创业指导课程,提升创业意识和潜在创业能力。按照规范的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培训技术标准组织推广创业培训,结合实际,增加创业共性实务课程,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为返乡创业提供资金支持。仅今年以来,全市已举办各类创业培训17期,共有1503人参加培训,并享受了创业培训补贴政策。
三、积极搭建创业平台,推动返乡创业。为加大我市返乡创业扶持力度,向创业者提供更好的创业服务,根据《达州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达市府函〔2013〕159号)精神,我局会同财政部门已出台《达州市创业园区(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对认定范围、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组织管理和补贴政策等作出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在市、县(市、区)分别成立了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建立了创业项目库,将创业培训、小额贷款、场地安排、项目选择、开业指导、政策咨询、市场信息、后续支持等有结合起来,积极搭建平等自主的创业孵化平台,为返乡创业者提供更为优质的创业孵化服务。目前,全市已建立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22个。
四、积极完善扶持政策,鼓励返乡创业。为深入实施就业创业战略,近年来,我市结合实际,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小额担保贷款业务操作办法的通知》(达市劳社发〔2009〕179号)、《关于做好微型企业创业评审工作的意见(试行)》(达市财企〔2010〕5号)、《达州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达市府办〔2012〕2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的通知》(达市就业发〔201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达市财社〔2012〕6号)、《关于调整职业补贴标准的通知》(达市人社发〔2012〕25号);2015年市政府办公室相继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办〔2015〕47号)、市政府出台了《达州市支持达商回乡发展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发〔2015〕25号)、《关于鼓励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办〔2015〕47号)等一系列文件,将返乡创业人员纳入了国家政策聚集帮扶的重点人群,确定了扶持的具体条件和标准。这些优惠政策,方方面面都惠及到了返乡创业人员创业。
五、积极开辟“绿色通道”,优化返乡创业。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我市各地成立了创业指导中心,将扶持创业作为重点,积极开展了项目开发、项目推介、创业培训、小额贷款、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于各类人员创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对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项目实行并联审批,提供一站式服务,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制度,从经营场地、雇工人数、投资额度等方面完善市场准入机制,简化办事流程,完善创业培训、创业孵化配套措施,积极为返乡创业及创业者建立创业和立项的“绿色通道”。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市返乡创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农民工工作科—曾小梅,3322238、18682885789。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日
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金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