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2号建议的答复函(A)

发布日期: 2016-12-09 01:25:04
李兴国代表:
  您在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贫困地区干部人才工作的建议》(第002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贫困地区干部人才工作的关心和建议,市委、市政府一直对万源等贫困地区的人才工作十分重视,组织人事部门也一直在争取各方面的政策支持,加强对贫困地区的人才工作的指导。
  一、关于将事业单位人事招考权下放到各县(市、区)的问题
  按照中央和省现行的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规定,除教师的考试招聘工作由全省统一时间(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统一笔试,并由各市、县组织实施外,其他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均由各县(市、区)将公开招聘方案(含公告)报经市(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后,自行组织实施。市(州)在核准招聘方案时主要审核县(市、区)是否落实公开招考的政策规定,确保公招规范操作。招聘的时间、数额、职位等均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确定。因此,事业单位招考权限均在各县(市、区)。
  二、关于放宽报考条件和定向招考的问题
  考虑到万源等贫困本地区用人的实际,经省人社厅批准,目前万源市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学历条件已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这也是目前最低的学历层次了,对解决贫困地区用人难的问题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关于定向招聘万源本市户籍人员的问题,因为公开招聘的政策由国家和省上制定,市上无权制定相关政策,我们也多次向省上反映过。据了解,目前省上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对于你们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向省上呼吁,争取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政策。
  三、关于高层次人才补助机制的问题
  目前,市、县两级政府都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实行了优惠政策,并根据各自财力实际加大了资金投入,对引进的硕博人才给与了专项补贴。鉴于市、县财政独立,国家和省上还没有这种专项补贴的资金,高层次优秀人才的专项补贴还得由当地党委政府根据各地财力实际,制定相应的补贴政策。
  四、关于职级晋升标准和职称评定名额的问题
  职级晋升标准由国家和省上制定,市上无权制定相关政策。在具体的标准上,国家和省上明确的都是最低标准,就是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必须执行的标准,各部门(单位)可在规定的基本条件基础上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其他条件。关于职称评定名额的问题,在政策上,这几年对基层给予了很大的倾斜和支持,尤其在基层人数众多的教育和卫生行业,省上先后出台了《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加强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并得到了很好的落实。两个意见的出台,大大提高了基层教育卫生事业单位高等级岗位的结构比例,有效解决了基层教师职级晋升难,校长交流难的问题。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姓名:郝剑平,联系电话:3322237、13198737076。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5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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