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达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和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18-09-06 00:49:1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式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装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实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达州工作或定居。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13.依法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4.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就业创业工作高效落实。坚持把就业作为第一要务和最大民生,认真落实更加积极的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优化工作促进机制,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杠杆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突围解困、转型发展,大力实施农民工回引工程,开展了“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 “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举办了中职技能大赛和“天府杯创业大赛达州赛区选拔赛”等各类大赛25场,组织了青年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转岗职工职业安置培训和返乡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就业创业工作逆势发展,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0561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150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578人、高校毕业生创业512人、青年劳动力技能培训1.3353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121.08%、115.03%、143.12%、104.49%、111.27%,转移农民工劳务输出181.12万人、实现收入163.61亿元,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除,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以内,藏区“9+3”学生就业率达到100%。
       2.社会保障工作推进有力。机保改革落地见效,制度并轨逐步深入,个人账户数据有序清理,复核确认参保单位3369个、在职人员8.9万人、退休人员3.9万人;全民参保登记迅速推进,入户调查63.9万人,回收数据65万户,入户调查率和数据回盘率达到100%,受到省人社厅评估组肯定;参与企业改制主动作为,妥善安置达钢去产能职工4233人,及时发放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奖补资金2.7亿元;向上争取政策成效明显,养老保险均衡性转移支付达到41.4亿元,达陕高速被征地农民社保欠费挂账2.9亿元。医保改革实现重大突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机整合,管理办法、经办规程顺利出台并实施,城乡“二元”结构彻底消除;异地就医及时结算平台联网运行,12家医疗机构接入省级平台、7家接入国家平台,异地就医业务办理9295人次、结算费用1.2亿元;门特费用即时结算实现“全省漫游”,个人账户刷卡开辟“快速通道”;付费方式改革稳步推进,以总控为主,按人头、病种、床日付费为辅的付费方式改革取得进展。工伤保险持续发展,制度机制更加完善,费率浮动办法、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规则相继出台,建筑业参保扩面“同舟计划”成效明显;经办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工伤认定接件1926件、结案1738件,劳动能力鉴定1540人,再次鉴定维持率保持在98%以上。失业保险功能有效发挥,援企稳岗工作扎实开展,降费政策有效落实,累计减征1500余万元,受益职工15.7万人,发放稳岗补贴533.49万元、失业保险待遇6969.34万元。生育保险工作有序开展,基金运行安全可靠,目前滚存结余3463万元,可维持支付10个月;二孩生育保险政策全面落实,生育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全年发放1355人生育保险待遇3956万元。基金监督机制不断完善,组建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员队伍,开展了医保基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专项检查和养老保险“四项”重要指标核查工作,加强了问题整改,累计约谈、罚款和停网整顿药店和医院156家,筛查养老保险问题数据25861条,追回基金1376.93万元,归垫挪用基金914.12万元,作出行政处罚116.29万元,移送医保骗保案件1件。“五险合一”扎实推进,扩面征缴有效开展,社会保障到位有力,全年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参保人数达到313.9万人、640.8万人、21.2万人、13.1万人、15.8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103.4%、100.7%、100.5%、102%、126%;基金征缴达到75.5亿元、9.7亿元、1.7亿元、0.3亿元、1.1亿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101%、100.4%、106.2%、104.5%、101.9%。
       3.人事人才工作成效明显。人事管理松绑放权,科级以下干部职务任免实行预审制度,备案管理取消,考察任免权下放;《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十条政策》出台,鼓励和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职称评聘权下放到用人单位。职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完善了中小学教师、自然科学、会计等专业序列评价办法,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等级不再作统一要求。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到位,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清理正式启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有序推进,员额内法官、检察官工资套改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晋升等工作顺利完成。人才工作不断加强。全年公开招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871人,引进高层次硕博人才136名,办理来达工作外国人员194人;创建省级专家服务基地1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家,开展赴浙江大学、复旦大学高层次专家培训100人;全年新增初级以上技能人才25772人,技师和高级技师550人;全市国家和省级专家达到41人,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突出贡献专家达到65人。军转安置和解困维稳工作成效明显,妥善安置军转干部26人,接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16人,企业军转干部赴省进京非访保持了“零”记录。人事考试公正安全。建立了人事考试指挥中心和人事考试标准化基地,全年组织人事考试21场次、参考37485人次,无任何责任事故和信访问题发生。
       4.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规,深入开展人力资源市场、劳动用工、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专项检查和劳动监察日常工作,督促企业依法规范劳动用工、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逗硬落实带薪年休假和高温补贴制度,特别是将治欠保支纳入了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为农民工欠薪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切实加强调解仲裁,建立了969个调解组织,打造了2个省级示范仲裁院,推进了网上办信办案,探索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进企业模式。1-12月,全市累计监察劳动用工单位2473户、涉及劳动者8.16万人,督促用工单位补签劳动合同2615人、补办社保登记91户、补缴社保费用109.73万元,帮助7841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7345.85万元,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5%、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1.3%,全年受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570件、调解成功率60.5%、结案率95%。
       5.精准脱贫攻坚深入推进。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作用,创新开展“百名专家帮百村、百企千岗进百村、百人创业带千户、万人培训进万家”四大工程,精准助力脱贫攻坚。大力实施就业扶贫,全面落实就业扶贫9条措施,打造就业扶贫示范村100个,公益岗位兜底安置6139人,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创业培训31期、就业扶贫培训专班2期,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909万元,帮助贫困家庭人员成功创业840人;举办就业扶贫专场招聘活动80场次,帮助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5812人。认真落实社保扶贫政策,各项待遇及时足额兑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保范围,医保费用实行全额资助,累计补助8625.78万元;通过“两保、三救助、三基金”支付,实现了参保患者医疗费用 “微支付”,解决了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积极实施人才扶贫,开展了省级专家智力帮扶“达州行”活动和市级专家下基层活动,100名省、市专家深入贫困县、贫困村送技术、送智力扶贫帮困,举办专题讲座28场次,开展现场技术指导42场次,培训各类技术人员和贫困劳动力3200余人次,解决技术难题63项。相关做法得到省、市领导充分肯定,并相继被全国多家媒体报道。
       6.公共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围绕群众满意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号工程”和“互联网+人社”信息化建设“头等大事”, 创新提出了达州“智慧人社” “一综合十智能” “大网络”行动方案,出台了实施意见,制定了责任清单,规范了建设标准,梳理了工作流程,清理了服务事项,下沉了经办业务。通过综合施策,全市人社公共服务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基层平台3875名专兼职人员和862套硬件设备全部到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超过92%,44项业务下延成果得到巩固,社保卡招标制发数量达到409万张,官方微信微博平台顺利开通,12333电话咨询服务质量评比名列全省前列,认真梳理并最终确认的79项行政权力和206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上线,市、县、乡、村(社区)四级服务网络初步形成。
       7.机关党建工作全面加强。严格党建责任,机关党建主业主责、主体主抓、主角主动生动局面初步形成。党建机制不断完善,“一把手”亲自安排、率先垂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督导推动,党员干部主动融入、共同参与;“一亮三比”党建主题实践活动创新实施,支部标准工作法重点落实,“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党日活动、城乡共建、结对帮扶等日常工作更加规范;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两个责任、三张清单、会前学纪、案例警醒、谈心谈话落实到位,人事管理、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8个专项整治扎实开展。整个工作成效明显,脱贫攻坚帮扶成效在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中央和省市主流媒体发声,“一亮三比”主题活动得到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莫怀学同志批示肯定,机关党委被评为“支部标准工作法创建先进集体”,3个支部被命名为首批“支部标准工作法示范支部”,“清源行动”谈心谈话实现全员覆盖。严格用人导向,坚持“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优配强机关科室中层以上干部,让能干的人有机会、想干的人有舞台、善干的人有回报,人心思进、激情干事的氛围逐步形成。严格制度管理,坚持制度管人管事,激发内生动力,修订了工作规章和议事规则,出台了内部综合考评办法,实行了工作台账清单管理,问效追责和督查督办制度严格执行,并率先从规范会风会纪和请销假制度入手,加强了机关“庸懒散浮拖”治理,开展了政风行风建设明查暗访专项督查活动,全系统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达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其他事业单位4个即:达州经济开发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达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达州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收入合计9461.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61.5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支出合计945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4.33万元,占17.07%;项目支出7840.52万元,占82.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679.5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609.56万元,下降66.9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54.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9609.5万元,下降67.4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54.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9万元,占0.2%;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3.67万元,占19.71%;医疗卫生支出33.4万元,占0.35%;节能环保支出7436万元,占78.65%;住房保障支出103.29万元,占1.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05万元,完成预算60.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份资金尚未使用。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91.28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70.10万元,完成预算75.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超收返成尚未使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支出决算为25.56万元,完成预算69.1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的监察支队目标奖在决算时行政运行指标下反应。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44万元,完成预算50.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社信息管理中心公务接待费末使用、人社信息管理中心人员工资补贴预算在信息化建设指标中,决算在行政运行指标反应。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61.8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体(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2.85万元,完成预算99.8%。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3.4万元,完成预算52.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保证职工能按时就医,在2016年底预付部份医疗保险金。
       14.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支出决算为74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3.2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4.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68.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45.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66万元,完成预算24.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万元,占92.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6万元,占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人事考试、社保基金监督、检查、劳动保障监察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4.44万元,下降35.69%。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运行维护费也相应的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7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6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外相关部门来达交流学习、专题调研、检查指导及全市人事考试巡考人员接待费支出,金额0.6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65万元,下降49.62%。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减少,人次减少,公务接待费降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5.71万元,比2016年增加29.47万元,增长13.6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我单位2017年尚未开展此项工作,无得分,无存在问题。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我单位2017年未对下属单位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无评价得分,无存在问题。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务务支出(项):其他人事事务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单位开展人社系统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它项目支出,如:职业培训第三方评估工作经费、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经费、设施设备维修经费、人事考试工作经费、军转培训中心工作经费等。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指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部门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指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计划支出,具体事项包括医保政策宣传费、行政平台建设经费、社保基金监督、三支一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等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公开表(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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