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17-09-07 23:43:57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针、法律、法规及政策。
  2.负责各县(市、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对各县(市、区)养老保险经办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3.监督管理各县(市、区)部分养老保险基金,负责保险基金的管理、运营、增值,对保险基金筹集、管理、支付等具体工作经行指导、检查。
  4.负责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转和数据的安全,以及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及上报工作。
  5.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
  一是组织有序。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开展了专题学习讨论,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支委成员轮流专题辅导,党员干部认真笔记,积极撰写心得体会。二是定期活动。每月第二周星期三组织开展了“党员活动日”活动,集中政治学习,观看红色影片,重温入党誓词,到扶贫村开展政策宣传,到张爱萍故居接受了红色教育,使党员经常受教育。三是以学促干。将“两学一做”活动与全年城乡居保工作有机结合,干中学,学中干,学习工作两不误。
  2.组织指导有了新的举措
  一是严格了目标考核管理。修订完善了《达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目标考核办法》,从组织领导、民生工程、平台建设、档案管理、宣传工作、统计报表6大项22小项进一步细化了考核指标。养老金没有按时足额发放和民生工程没有全面完成,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并在考核上体现了民生工程任务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考核。
  二是建立了阶段工作机制。将全年主要工作分成四个阶段。第一季度集中抓政策宣传和公示,第二季度集中抓经办服务规范化管理和特殊群体政府代缴办理,第三季度集中抓生存验证和档案达标工作,第四季度集中抓脱贫攻坚和民生工程督办。每季度初发阶段工作通知,实行重点工作周报制,确保任务完成。
  三是创新了工作督查方式。建立了“五加二”明察暗访督查机制,组建3个明察暗访工作组,周一至周五对县(市、区)、乡镇和村社进行“明察”,督办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周末对服务对象进行电话“暗访”,听取群众对公示、生存验证和基层经办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3.经办能力有了新的提升
  一是进一步规范了经办流程。根据《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经征求区(市、县)意见和多次座谈讨论,我们梳理制定了参保登记、保费代扣代缴、待遇申请审核、信息变更、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保险关系终止注销、特殊业务办理和疑似重复领待人员核查处理等8个经办环节共计33项责任明确、操作方便的《达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流程》。
  二是集中推进了城乡居保公示。年初制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公示工作的通知》,各县齐动,全面推进。组成了工作组进行督查,共抽查了21个乡镇、63个村(社区)。全市314个乡镇3858个村完成公示。
  三是集中开展了城乡居保生存认证。通过开展爱心认证宣传和集中点名认证、就近核查认证、上门服务认证、邮寄照片认证,确保生存认证不漏一人。
  四是做好了跨省重复领待核查处理。处理省外疑似重复领待人员927人,核实重复领取待遇 456人、非重复领取待遇69人,追回重复发放养老金108人,追回金额14.1万元。
  五是规范了市级特殊业务维护工作。全年完成631人次特殊业务更改,其中参保终止恢复177人次,调整个人账户4人次,缴费改办申请3人次,退休人员身份证修改74人次,转移撤销复核190人次,老农保退休人员待遇调整 176人次,身份证合并7人次。
  六是进一步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全市跨制度转移6318人次,转移资金874万元。
  4.宣传工作有了新的变化
  一是集中开展了城乡居保政策宣传。制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积极响应,或印制城乡居保政策宣传资料单页进村舍、进院坝、进集市;或利用电视台、广播开设城乡居保政策法规宣传栏目,将城乡居保政策送到了千家万户。
  二是进一步加强城乡居保工作宣传。年初下发了信息和调研工作目标任务。全年撰写调研文章2篇,制发信息22期,其中,省社保局采用11篇;市人社局采用主条7篇、简讯4篇。完成了市局下达80分的目标任务,省局下达采用10篇的目标任务。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为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局,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016年人员编制数20人,年末实有人数25人,其中事业人员8人,工勤人员17人(包括离岗待退人员1名),退休人员4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达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收入合计34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4.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6年达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支出合计34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93万元,占87%;项目支出44.8万元,占1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达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344.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1万元,增长17.39%。支出总决算343.73万元,与2015年相比支出增加50.53万元,增长17.2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达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0.53万元,增长17.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达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68万元,占88.93%;医疗卫生支出13.48万元,占3.92%;住房保障支出24.57万元,占7.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总支出305.6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16年决算数为277.75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6年决算数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7.33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2016年决算数为13.48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为24.5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达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8.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9.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9.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达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预算98.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预算98.6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46万元,增长35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6万元,增长353.8%,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和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5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90人,共计支出0.5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部门业务督导检查工作开支0.55万元、其他接待开支0.04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达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达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79万元,比2015年增加10.3万元,增长2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达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达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公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我单位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老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应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列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决算表
  表1-2.支出决算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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