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17-09-07 23:22:45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及政策;承担市本级“五险统一”征缴稽核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经办工作;负责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指导工作;承办市政府、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五险统一”征缴稽核效果初显
  全市“五险统一”征缴稽核工作于1月正式启动,全市社保系统主动作为,积极学习领会省人社厅和市政府关于“五险统一”征缴稽核工作的文件精神,掌握“六个统一”的基本要求,细化从参保登记、基金征缴、个人账户管理、关系转移接续到待遇支付各环节经办流程。在工作中,我们一是建立完善配套政策支撑体系;二是协调好社保、医保、就业等经办机构之间的配合;三是加强宣传并严格实行“五险统一”参保缴费,杜绝除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外的选择性参保行为。到年底,全市各县(市、区)已基本完成“五险统一”征缴稽核工作。
  在参保扩面方面:全年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15771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4.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2002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1.53%;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9047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99.19%;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59869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3%;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9901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3.16%。
  在基金征缴方面:全年征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368278万元,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19.38%,其中当期征缴22994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6%;征缴工伤保险基金15130万元,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95.76%;征缴生育保险基金2521万元,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13.97%;征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95246万元,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8.23%;征缴失业保险基金5829.79万元,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16.6%。
  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顺利起步
  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重点是经办起步,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我市多次组织人员参加省社保局的专题培训,在市内也多次组织各类培训,宣传解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政策,熟悉掌握全新的业务经办信息系统,实现经办机构与参保单位政策熟悉、程序熟悉、业务系统熟悉,为经办启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坚持多部门协同作战,在市人社局的统一协调下,积极与参保单位配合,再次核实参保单位和人员基础数据;与编办配合,对所有参保单位进行实名制核实;与财政配合,对参保单位职业年金记账方式进行确认。9月,顺利实现机保业务上线运行。10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征缴、退休人员待遇发放工作全面开展。全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达到129247人,基金收入211762万元。
  3、社保经办业务下延有序推进
  按照省人社厅、省社保局提出的“建立社保业务跨区域协作办理机制,确保异地居住、频繁流动的参保人员在省内任一社保机构和乡镇(街道)都能享受到经办服务”要求,我市积极推进社保经办业务向基层延伸工作。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的意见》,对社保业务下延所需的场地、设备、人员落实提出了要求。市社保局及时组织督查调研组,深入到各县(市、区)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基层平台建设和业务下延。目前全市7个县(市、区)的315个乡镇(街道、社区)基本建立了就业和社会保障所(站),配置了电脑、二代身份证读卡器等办公设备,基本实现了与市、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联网,有效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4、业务财务管理日益规范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以“五险统一”征缴稽核为新起点,修订完善《达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制定《达州市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流程和风险防控制度》,梳理业务风险点,并按风险等级完善防控措施,重点业务事项纳入市纪委监察局行政权力运行平台,接受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监督。二是加强基金监管。对各县(市、区)社保局财务工作、被征地农民预存款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要求及时整改,对违规问题要求及时纠正。同时,积极配合市人社局开展的基金定存、活期存款享受优惠存款利率等政策落实情况的摸底调查,促进基金保值增值。三是强化审计稽核。全年共核实“漏报”、“少报”单位51家,责成企业补缴1200余万元,促进应保尽保、应缴尽缴。四是严查冒领骗保行为。对疑似不符合条件领取待遇人员,先停发待遇,再核查身份、参保、退休等信息,对核查后确实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一律追回已领取待遇。
  5、社保经办队伍建设明显进步
  全市社保经办机构把班子和队伍建设纳入党的建设重要工作。一是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提升队伍政治素质。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全年共选派业务骨干共80多人次参加人社部培训中心、能力建设中心、省人社厅、财政厅、审计厅、省社保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和能力提高班;市社保局组织开展养老保险经办、工伤保险经办、机保经办等培训班6期。同时,还组织干部职工到先进市州学习考察相关业务工作,多层面、全方位提高干部职工业务素质。三是强力推进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庸懒散浮拖”等问题得到进一步改善,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干事创业、争先创优氛围日益浓厚,市社保局干部职工无违纪现象发生。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隶属于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7科1室。现有在职职工53名,退(离)休职工25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达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1552.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2.98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
  2016年达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151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5.51万元,占97.46%;项目支出38.47万元,占2.5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达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562.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40.79万元,增长90.18%,增长较高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离休人员离休待遇和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待遇支出740.69万元,由我局代发并反映到当年的部门决算收支中。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达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3.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04.57万元,增长87.05%,增长较高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离休人员离休待遇和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待遇支出740.69万元,由我局代发并反映到当年的部门决算收支中。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达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3.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6.86万元,占92.93%;医疗卫生支出50.39万元,占3.33%;住房保障支出56.73万元,占3.7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626.3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740.69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9.81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50.39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56.7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达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5.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06.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8.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达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完成预算1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3万元,完成预算24.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0.0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2016年6月底完成了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二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2.77万元,下降81.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66万元,下降8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1万元,下降78.17%。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2016年6月底完成了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二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3万元,占89.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1万元,占10.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社会保险经办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3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15人,共计支出0.3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人社厅来我市社保调研支出0.05万元,省人社厅来我市工伤专题调研支出0.06万元,巴中社保局来我市考察学习0.05万元,宣汉县来市局参观学习支出0.08万,人社厅领导来我市督调指导工作支出0.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达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达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56万元,比2015年减少20万元,下降22.5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达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达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公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我单位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决算表
  表1-2.支出决算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达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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