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城乡居保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17-04-01 19:52:05

​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市城乡居保局按照规定,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考核本地区各级经办竞购开展城乡保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对县(市、区)城乡居保经办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根据省下达的城乡居构进行目标管理;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财政补助资金的结算和划拨工作;制定本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内控和稽核实施办法,并组织开展内控和稽核工作;规范、督导保险费收缴、养老金发放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编制、汇总、上报本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和统计报表;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统计管理和数据应用分析工作;负责本地区城乡居保全民登记管理;组织开展人员培训等工作。
  (一)稳步推进居保工作发展
  1.深入搞好政策宣传,重点宣传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积极推进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向“参保人员全覆盖”转变。做好特殊业务审核及更改。认真落实特殊群体政府代缴补贴和参保死亡人员丧葬补助政策,确保制度内转移接续和制度间衔接顺利进行。
  2.大力推进民生工程,按工作预决算进度完成参保缴费目标任务。全市实行保费银行代缴代扣和社会化发放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认真清理断保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参保人员逐年缴费。
  3.认真落实扶贫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特殊群体政府代缴率、符合条件的基础养老金领取率和丧葬补助金发放率达到“四个100%”。
  (二)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4.继续开展市级城乡居保示范乡镇和示范村(社区)建设,推广城乡居保经办“四个不出村”经验。加强县级经办窗口建设,推广实行综合柜员制经办。
  5. 加快推进城乡居保服务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重点打造一个县级城乡居保标准化建设亮点。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力争市县业务档案管理达标验收。
  6.做好城乡居保信息系统软硬件升级改造维护工作,实现更加快捷、监管更加到位的城乡居保管理模式。大力推广“互联网+资格认证”,打造“人性化”经办模式。
  (三)强化基金安全管理
  7.加快基金预算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动态监管基金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加强待遇支付稽核,依法开展反欺诈工作。强化基金及时转存定期工作,严格执行优惠利率,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8.规范经办流程,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基金风险防范,落实基金监督规定和欺诈查处规定,做好欺诈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继续做好城乡居保公示工作,开展抽查式生存认证和普查式生存认证相结合的生存认证工作。
  9.组织开展城乡居保基金专项检查,建立数据比对和纠错处理机制。配合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工作。
  (四)加强系统队伍建设
  10. 从能力短板入手,分级开展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城乡居保经办人员参加省市业务培训;邀请省和其它市专家到我市部分县指导并授课;组织开展基金、统计和档案人员业务培训。
  11.狠抓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责任担在肩上、把问效作为常态,大兴学习和调研之风,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建成一支对党忠诚、奋发有为、务实清廉、走在前列和“人品好、靠得住、能干事”的居保队伍。
  1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管党要求,以推进“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日”制度为抓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做事求实求细,服务求精求优,树立部门良好形象。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为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局,为参公管理单位。人员编制数20人,实有人数25人,其中事业人员8人,工勤人员17人(包括离岗待退人员1名),退休人员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市城乡居保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89.2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88.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4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89.2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1.1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6万元,项目支出36.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城乡居保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市城乡居保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9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城乡居保基金、业务、信息管理工作经费,民生工程督导及考核工作经费,市级特殊业务维护工作经费等方面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14.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8.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为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下降5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住宿费等。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市居保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公安备案号51170202000231  网站标识码:5117000030 

主办单位: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ICP备案号:蜀ICP备2021005154号 联系电话:0818-3322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