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社保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16-09-13 18:10:42

​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及政策;承担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经办工作;负责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指导工作;承办市政府、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5主要工作:
  (一)继续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工作力度。一是全市社保经办机构抓住我市外出务工人员春节返乡时机,向返乡民工和市民发放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惠民政策”等内容的便民服务手册20万份。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扩大社保影响,宣传社保政策。三是市、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抽派专人组成宣传队伍,深入基层乡镇、街道社区、园区和企业,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规和新政策。
  (二)全力推进“五险合一”征缴稽核工作。一是积极配合人社主管部门做好“五险合一”征缴稽核准备工作。二是全力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我局按照《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部署,对全市机保的试点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全市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情况;按照省三厅的统一安排,对实名制登记单位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归集入库。三是加强基层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
  (三)继续采取多形式促进扩面征缴工作。一是以工业园区企业、中小企业、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为扩面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园区、乡镇扩面”专项行动。二是以稽核为手段促进规范申报缴纳。2015年,市、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严格依照人社部令20号、市政府令〔2014〕67号的规定,积极主动深入企业开展稽核工作,规范参保企业和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全年共计清缴欠费8493万元。
  (四)继续强化基金管理和安全监管。全市各级经办机构高度重视基金预算管理、内部监管、风险防控等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明确管理职责,优化岗位设置,完善制衡机制,确保基金安全。
  (五)继续推进业务经办规范化。一是提升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和质量。在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现已实现市级统收统支。二是统一全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加强对各县(市、区)社保局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开展各地经办流程差异性专题调研,严格报批程序,严肃经办纪律,并配合市人社局完善养老、工伤、生育全市统一的业务经办流程和政策执行标准。
  (六)退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2015年,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达到330298人,累计发放养老金63.5亿元。2015年调待工作实现应调尽调,无差错发生。4月底已将增加及其补发的养老金全部打卡直发到位,共为全市314627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了基本养老金,平均调整水平达177.1元,调整后养老金平均水平达1619元。二是认真做好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年初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制定了当年验证工作计划,通过直接验证、集中验证、异地验证、上门验证、网络验证等方式,为退休人员认证提供方便。省级认证平台开通后,我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已于5月完成了相关工作,目前均能顺利开展省级平台认证工作。
  (七)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各级经办机构在工作中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政风行风建设专项行动的成果,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高度关注干部职工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监督,防患于未然。切实强化教育警示,抓好党性党风教育、党纪国法教育、纪律作风教育、案件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宗旨意识、法纪意识、廉洁意识,时刻绷紧“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根弦。努力构建科学规范、相互制约的经办管理机制。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专项整治活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用“三严三实”的戒尺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到“严”字当头、落到“实”处,进一步严纪律、强约束、敢担当、务实干,形成了风清气正、团结拼搏、廉洁实干的良好氛围。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隶属于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7科1室。现有在职职工36名,退休职工15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市社保局收入决算总额为516.4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07.3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09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105.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补发了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的工资调整部分。
  2015年市社保局支出决算总额为516.4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0.0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8.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3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24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105.43万元,主要原因2015年补发了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的工资调整部分。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社保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社保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市社保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0.0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等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18.7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4.3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1.42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5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员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7.83万元,用于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社保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57.65万元。

  附件:表1.收支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表2-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表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市社保局2015年度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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