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按照规定,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考核本地区各级经办竞购开展城乡保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对县(市、区)城乡居保经办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根据省下达的城乡居构进行目标管理;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财政补助资金的结算和划拨工作;制定本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内控和稽核实施办法,并组织开展内控和稽核工作;规范、督导保险费收缴、养老金发放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编制、汇总、上报本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和统计报表;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统计管理和数据应用分析工作;负责本地区城乡居保全民登记管理;组织开展人员培训等工作。
(一)精准扩面,进一步提升扩面征缴质量
1.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结合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组织符合条件的居民参保,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2.大力推进民生工程,按工作预决算进度完成参保缴费目标任务。进一步做好保费银行代缴代扣和社会化发放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3.认真落实特殊群体政府代缴补贴以及丧葬补助金制度,确保制度内转移接续和制度间衔接顺利进行。
(二)精准管理,进一步加强服务体系建设
4.继续开展市级城乡居保示范乡镇和示范村(社区)建设,推广城乡居保经办“四个不出村”经验。加强县级经办窗口建设,推广实行综合柜员制经办。
5.认真执行城乡居保经办各项国家标准,以标准化推进规范化经办服务。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力争市县业务档案管理达标验收。
6.完成城乡居保信息系统软硬件升级改造,实现更加快捷、监管更加到位的城乡居保管理模式。大力推广“互联网+资格认证”,探索“互联网+参保缴费”。
(三)精准稽核,进一步强化基金安全管理
7.加快基金预算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动态监管基金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加强待遇支付稽核,依法开展反欺诈工作。强化基金按期转存固定期限,确保基金增值最大化。
8.规范经办流程,完善内控制度,利用新技术加强风险防控。继续做好城乡居保公示工作,开展抽查式生存认证和普查式生存认证相结合的生存认证工作。
9.组织开展城乡居保基金专项检查;建立数据比对和纠错处理机制;认真做好特殊业务审核及更改。配合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工作。
(四)精准服务,进一步抓好系统队伍建设
10.从能力短板入手,分级开展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城乡居保经办人员参加省市业务培训;邀请省和其它市专家到我市部分县指导并授课;定期开展基金和统计人员业务培训。
11.弘扬“创新争先、敬业奉献、克己为民”社保精神,开展“万名干部直接联系帮扶群众”活动,整治机关“庸懒散浮拖”等问题,提升系统队伍形象。
12.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贯彻《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20条禁令,开展系统“遵纪守法、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活动。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为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局,为参公管理单位。人员编制数20人,实有人数25人,其中事业人员8人,工勤人员17人(包括离岗待退人员1名),退休人员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市城乡居保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55.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55.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55.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3.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1万元,项目支出39.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城乡居保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6年市城乡居保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城乡居保基金、业务、信息管理工作经费,民生工程督导及考核工作经费,市级特殊业务维护工作经费等方面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13.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33 %。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4.项目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市城乡居保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