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达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和达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16-05-30 22:29:22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度,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市就业促进、劳动保障和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人力资源市场综合管理;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建设、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企业和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
  3.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制定和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管理;
  4.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教育培训、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
  5.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农民工的综合协调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劳动关系行政管理;
  6.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
  7.负责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等方面工作;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计划
  1.大力推动就业促进和创新创业。一是全面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二是积极抓好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在已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就业创业配套政策体系,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检查,组织定期宣传、解读政策活动,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三是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四是大力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创业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制定实施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专项方案,确保贫困家庭有一人掌握技能、有一人实现就业。五是积极做好失业保险工作。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完善预警监测机制。六是切实提高职业培训质量。深入推进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大力实施“新生代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和一线实用型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创业培训、新兴产业从业人员专项职业培训,提升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七是进一步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八是继续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厅《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做好行政审批权下放、商事制度改革、取消注册资本金限制等系列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深化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研究人才公共服务的范围和内容,规范各类人才服务行为。
  2.切实加快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做好扩面征缴和待遇支付工作。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覆盖达到505万人次,五项保险基金征缴达到45亿元以上。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按规定支付工作。二是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一次性退休补贴、关系转移接续、职业年金管理等配套政策。三是深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出台医保市级统筹实施细则,全面实现医保基金统收统支的市级统筹。四是强化工伤保险工作。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按项目、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现全员参保。五是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力度。健全社保基金监管制度。完善基金网络监管系统信息筛查、疑点分析、案件查处等程序,强化基金网络监管系统运用。六是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推进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征收稽核工作落实,建设“五险合一”征收稽核基础数据库,建立数据核查工作机制,促进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3.稳慎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一是加强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加强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常态化管理,继续抓好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二是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完善岗位管理、公开招聘、人员流动等配套政策。实施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三是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全力做好军队裁减员额期间的军转安置工作,积极拓宽安置渠道,完成年度军转安置任务。
  4.着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一是积极推进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按省上部署,指导有关部门研究完善建筑工程、水利工程、农业技术、文化艺术、会计、律师公证员等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标准和条件。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二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的鼓励政策和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完善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办法。三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推动技能人才工作创新发展的意见,完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四是加大引智引才力度。做好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工作。继续实施“千名硕博进达州”等引才行动,综合运用工资保障、岗位补助、项目奖励、文化认同、配偶调动安置、子女入学优先等措施,促进优秀人才扎根达州、服务达州。
  5.不断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一是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按照省上部署,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二是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定相应配套政策。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
  6.积极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一是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和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小微企业、建筑行业等为重点,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继续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新三年行动计划,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继续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年”活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二是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出台关于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基层调解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重大集体争议处置预案和快速调处特别程序。三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大主动监察和专项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劳动用工、人力资源市场等专项执法行动,着力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劳动合同制度落实。四是做好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落实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推动全年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70万人、实现劳务收入200亿元。做好“全省第六届农民工技能大赛”主办城市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大赛圆满成功。
  7.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和自身建设。一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编制实施达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快推进基层就业社保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乡镇(街道)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重加快社区(村)平台队伍建设。二是加强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三是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决定,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现有在职职工101名,离退休职工68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 1545.8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08.1万元,上年结转37.7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45.86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807.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10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2万元,专项支出479.46万元,上缴上级支出和成本费用68.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人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2.0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定;行政公务员、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考核、培训;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收入政策的制定及实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选拔及管理;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人力资源市场的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8万元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教育培训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58.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74.9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10万元,公务接待费 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5 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5年预算减少2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2 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市外相关部门来达交流学习、专题调研、检查指导等接待工作,全市人事考试命题专家及监考巡考阅卷人员食宿费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5年预算一致,无增减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 辆,其中:轿车 7辆,多功能乘用车1 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1.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市人社工作的监督、检查,人事考试、劳动保障监察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4.项目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市人社局(含监察支队、职鉴中心)2016年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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