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针、法律、法规及政策。
2.负责各县(市、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对各县(市、区)养老保险经办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3.监督管理各县(市、区)部分保险基金,负责保险基金的管理、运营、增值,对保险基金筹集、管理、支付等具体工作经行指导、检查。
4.负责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转和数据的安全,以及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及上报工作。
5.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
1.改革创新,提高城乡居保征缴扩面质量
(1)大力推进民生工程,按工作预决算进度完成参保缴费目标任务。做好城乡居保银行代缴代扣和待遇社会化发放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2)组织形式多样的城乡居保政策宣传,推动城乡居民应保尽保。各地要探索建立每续保1人、每新增参保1人及每生存验证1人工作经费补助机制,努力提高参保缴费率。
(3)全力推进城乡居保制度整合,按照新的经办规程完善业务流程,确保制度内转移接续和制度间衔接顺利进行。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认真落实特殊群体政府代缴补贴以及丧葬补助金制度。
2. 依法经办,提升城乡居保经办服务水平
(4)继续开展市级城乡居保示范乡镇和示范村(社区)建设,推广城乡居保经办“四个不出村”经验。加强县级经办窗口建设,优化经办流程,科学划分前后台业务范围,探索实行综合柜员制经办。
(5)完成“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认真执行社会保险各项国家标准,以标准化推进规范化经办服务。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力争三分之一县(市、区)的标准化档案管理工作通过达标验收。
(6)完善城乡居保业务财务信息管理系统,规范省、市、县、乡四级管理。大力推广互联网、短信、微信、微博、自助机等平台查询信息和办理业务。
3.稳中求进,加强城乡居保基金安全管理
(7)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动态监管基金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加强基金征缴和待遇支付稽核,依法开展反欺诈工作。强化基金按期转存固定期限,与银行签订“优惠利率协议书”,确保基金增值最大化。
(8)规范经办流程,完善内控制度。建立城乡居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制度,采取便民措施开展资格认证。落实公示制度,集中开展城乡居保公示工作。
(9)组织开展全市基金交叉检查,建立工作台账,督促落实整改。加强数据分析和运用,建立数据比对和纠错处理机制,认真做好特殊业务审核及更改。配合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工作。
4.提级升位,强化城乡居保系统队伍建设
(10)分批次组织各县(市、区)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到先进市州观摩学习;邀请省和其它市州专家到我市部分县指导并授课;开展全市业务技能培训,组织全市业务能手到各县巡讲培训,重点加强业务和财务培训。
(11)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扎实开展“万名干部直接联系帮扶群众”活动,继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12)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20条禁令,扎实开展全市人社系统“遵纪守法、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活动。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为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局,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5名,实有26人,其中干部8人、工勤人员18人(包括离岗待退人员1人),退休人员3人。按照规定,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考核本地区各级经办竞购开展城乡保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对县(市、区)城乡居保经办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根据省下达的城乡居构进行目标管理;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财政补助资金的结算和划拨工作;制定本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内控和稽核实施办法,并组织开展内控和稽核工作;规范、督导保险费收缴、养老金发放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编制、汇总、上报本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和统计报表;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统计管理和数据应用分析工作;负责本地区城乡居保全民登记管理;组织开展人员培训等工作。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达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93.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3.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3.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7.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1万元,专项支出34.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达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5年达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以及专项支出等方面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3.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为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2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城乡居保业务工作的开展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附件: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4.专项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市居保局2015预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