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我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及政策。
2.承担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经办工作。
3.负责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指导工作。
4.承办市政府、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5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全力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二)全面推行“五险统一”征收和稽核。
(三)全面开展业务经办下延。
(四)全面提高扩面征缴质量。
(五)强化基金管理和安全监管。
(六)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隶属于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7科1室。现有在职职工38名,退休职工13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市社保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45.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45.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45.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8.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6.7万元,专项支出 70.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社保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社保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社保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社会事业发展目标,用于社会事业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5年市社保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基本支出的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社会事业专项等方面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15.9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0.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6.6万元。
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6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社保局领导调研、督查工作以及接待市州社保局学习考察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4年预算增长3.3万元。因车辆购置年限较久,需进行大修。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 辆,其中:轿车2辆。
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市社保局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4.专项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市社保局2015预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