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14-08-01 07:10:56

​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及政策。
        2.承担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经办工作。 
        3.负责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指导工作。
        4.承办市政府、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主要工作
        1.狠抓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20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3〕54号)等新政策和新规定。通过广泛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保和缴费的意识。
        2.狠抓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一是加大对企业缴费情况的稽核力度。二是开展社会保险登记验证年审工作。通过对参保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验证年审,更加准确地掌握用人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和缴费情况。促进企业职工“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3.狠抓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范。2014年以来,全市社保系统以“金保工程”全面上线运行为新的起点,努力统一政策执行口径、统一业务经办规程、统一窗口服务标准。一是严格执行各项社会保险政策,防止各行其是。二是严格执行业务经办规程。三是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
        4.狠抓业务档案管理和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一是按照业务档案达标的要求,聘请专业的档案管理公司对市社保局近4年的业务档案、10年的文书档案、财务档案进行整理。二是及时制定了《全市社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提出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规范窗口服务行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等8个方面的具体工作任务,着力整治无所事事、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等行为,推动系统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三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党员大会、职工大会,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以《社会保险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为教材,以案示法,深化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和职务犯罪预防,确保干部职工清正廉洁不出问题。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隶属于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7科1室。现有在职职工38名,退休职工13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市社保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25.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25.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25.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社保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社保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社保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支出、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1.邮寄汇兑、银行票据费用;2.银行手续费;3.网络维护费(财务、业务两套独立系统);4.代发(离休干部、困难企业县级干部、军转干部等特定补助)工作经费;5.养老保险基金欠费核销工作经费;6.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工作经费;7.社保基金财务市级集中管理软件经费。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市社保局2014年部门预算表


市社保局2014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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