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关于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14-08-01 02:40:09
达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关于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针、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各县(市)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各县(市)区养老保险经办人员定期进行培训;监督管理各县(市)区部分保险基金,负责保险基金的管理、运营、增值,对保险基金筹集、管理、支付等具体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负责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以及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及上报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2014年重点工作:努力拓宽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城乡居保系统队伍建设。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城乡居保局隶属于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3科1室。现有在职职工26名,退休职工3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达州市城乡居保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88.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8.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8.9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7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达州市城乡居保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城乡居保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城乡居保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支出、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城乡居保工作经费、城乡居保信息系统网络维护费、城乡居保督导检查经费。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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