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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达州市“公共就业信息收集与统计分析”外包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08 11:21:48   浏览量:

关于达州市“公共就业信息收集与统计分析”外包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加强当前就业形势研判,为全市提供更加精准的就业创业服务,根据《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文件精神,我单位特面向社会公开比选达州市“公共就业信息收集与统计分析”外包服务项目实施单位。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方式

本次比选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rsj.dazhou.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申报对象

凡愿意承担达州市“公共就业信息收集与统计分析”外包项目,组建达州就业大数据平台,收集企业岗位及用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信息,统计分析研判就业形势,在达州主城区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地点的人力资源公司均可以申报,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竞选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材料

本比选项目最高限价为28.77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报名参加本项目比选的公司需向市就业局提供竞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场地使用证明;

2、最近一年的完税证明材料和社保缴纳凭证、以及最近一年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3、各种承诺、声明函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承诺函;商业信誉承诺函;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诚信行为声明函;报价表等);

4、项目服务方案以及配套设施设备技术支撑资料;

5、近2年开展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资料一式两份,须进行密封包装。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4日;

2、报名地点:达州市达川区绥定大道一段60号市就业局613办公室;

3、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818-7932566。

六、比选方式

参加比选的公司应不少于3家,由评审组对竞选公司提交的比选申报资料现场拆封进行评审,现场拆封后发现申报资料严重不齐影响现场评审的,可宣布废标。评审将按照《“公共就业信息收集与统计分析”外包服务项目评分标准》(见附件1)集中打分,得分最高者即为中标单位并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rsj.dazhou.gov.cn/)上予以公布,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合同。

附件:1、“公共就业信息收集与统计分析”外包服务项目评分标准

            2、响应文件模板.doc

达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8日

附件1

“公共就业信息收集与统计分析”外包服务项目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公司资质

(10%)

10分

1、营业执照(2分):提供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未盖章扣1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覆盖本项目相关服务范围

2、法人身份证(2分):提供复印件

3、办公场地(2分):在达州城区有固定的办公场地(查看房产证或租房协议)

4、缴纳社保(2分):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缴费依据)

5、完税证明(2分):提供税收完税证明


2

履约能力

(16%)

16分

1、财务报表(4分):提供最近一年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4分)

2、承诺声明(6分):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承诺函(1分)、商业信誉承诺函(1分)、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1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分)、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1分)、诚信行为声明函(1分)

3、业绩(6分):投标人提供近2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一项得3分。


3

项目服务方案(24%)

24分

1、项目服务方案(12分):根据合作项目内容制定服务方案,根据此方案中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组织机构、工作责任及保障措施评定,按优、良、差分别给予12-9分、8-5分、4分及以下;

2、配套设施设备技术支撑(12分):根据项目内容所需拥有的配套设施设备和人员配置技术情况评定,按优、良、差分别给予12-9分、8-5分、4分及以下。


4

报价

(50%)

≧50分

以本项目最高限价28.77万元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该项得分。


附件2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公共就业信息收集与统计分析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一、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采购人名称):

兹声明: (姓名)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为我方“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

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采购活动时提供,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不提供。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项目名称 ”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日 期:

注:

1、必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亲自参加则不提供。

五、固定办公场地资料

六、缴纳社保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七、完税证明

八、商业信誉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现郑重承诺: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九、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现郑重承诺: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十、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

记录的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现郑重承诺: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十一、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现郑重承诺: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行为)。我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十二、诚信行为声明函

(采购人名称):

本公司作为“ (项目名称) ” 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郑重声明:

1、在参与本次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2、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内;

3、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行为;

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的失信行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十三、类似项目业绩材料(至少1例)

案例1(截图,加盖鲜章):

项目年份:

项目名称:

案例2(截图,加盖鲜章):

项目年份:

项目名称:

十四、项目服务方案

十五、配套设施设备技术支撑

十六、报价表

项目名称:

序号

服务内容

报价(元)

备注

















合计金额小写:

合计金额大写:

注:

1.报价应是最终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报价根据采购项目情况,如涉及分项需按分项报价,表格根据需要可自行增加;

3.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签字确认,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4.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