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社会保险» 政策文件

工伤保险费行业基准费率实现全省统一

发布时间: 2023-06-16 16:40:16   浏览量: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四川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规〔20233号)规定,从202351日起,我省工伤保险费行业基准费率实现全省统一。我市工伤保险一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由原先的0.8%1.4%2.0%2.6%3.2%3.8%4.4%4.9%调整为0.2%0.4%0.7%0.9%1.1%1.3%1.6%1.9%;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金额由原先的工程总造价的3‰,调整为工程总造价人工费占比与行业基准费率的乘积。在全省人工费占比未明确统一前的过渡时期,我市按项目参保费率由过去的3‰降至1.56‰,降低48%。同时根据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351日起至2024年底期间,工伤保险费按基准费率的80%执行。极大的减轻了企业负担,优化了营商环境,惠及企业7200余户,预计全年降费1.5亿元。

政策出台后,市社保局立即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专题学习研讨,确保政策学懂吃透执行到位。按全市社保政策进万家宣传活动安排,组织政策宣讲队进企业进社区进广场面对面宣讲社保政策。一是组织宣传分队到人流量大的广场进行面对面政策宣讲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宣讲视频现场发放宣传单页。二是组织高新区产业园区30余家企业集体宣讲社保政策,现场互动答疑。三是深入川煤集团达竹公司等企业宣讲企业关心关注的社保政策并现场开展座谈会答疑解惑。把党的惠民政策及时送达参保对象,保障参保对象知情权,提升参保对象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