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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16 09:48:25   浏览量: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社分局、达州东部经开区公共服务中心,市级有关部门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充分发挥企业职工培训在保就业稳经济促发展的作用以我市“3+3+N”产业为重点,鼓励和支持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现就开展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申报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登记条件

(一)在达州市辖区内登记注册的、信誉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或者吸纳就业较多的企业(含市外注册公司在我市成立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依托企业自身培训条件设立的企业职工培训中心,或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优势资源合作建设的企业职工培训中心。

(二)企业培训中心培训场地与培训项目(职业、工种)相适应,设施设备与培训规模相匹配,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三)企业培训中心具有稳定的教学管理队伍。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每个培训项目至少配备2名教师(1名理论课教师、1名实习指导教师)。

二、申报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登记表》和《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培训项目(职业、工种)登记表》;

(二)企业职工培训中心设立证明材料;

(三)企业职工培训中心专职管理人员花名册和专兼职培训教师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职工培训中心设施设备清单;

(五)企业职业培训中心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等管理制度。

对于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优势资源合作建设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的,申报企业需提供《合作协议》。

三、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的业务范围

按规定开展本企业(集团)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在岗培训、新型学徒制等培训

四、申报登记程序

(一)自主申报。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申报登记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企业可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登记表》和《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培训项目(职业、工种)登记表》,盖章后和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扫描成PDF,通过电子邮件上传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邮箱。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材料核对和公示公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收到企业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的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申报登记材料后,组织人员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核查,填写《达州市企业职业培训中心核查表》。经审核无异议的,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示和公布。

(三)组织培训与监督管理。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在岗培训等培训工作前,按照《达州市职业培训工作规范》要求,将培训相关信息录入四川省就业培训管理系统,按属地原则,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部门申请开班,并接受培训过程监管。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企业培训中心申报登记工作有效实施。要积极宣传中央、省、市有关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引导各类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合作建设企业职工培训中心、企业职工培训学院或企业职工继续教育基地。要加强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二)各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有关政府补贴培训政策规定,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合作建设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的,企业职工培训中心不得将培训资格承包、转包、转让他人或培训机构。对因申报材料不实,导致在后续管理中发现实际培训条件与申报登记材料不一致的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将取消政府补贴性培训资格,造成的损失将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

(三)各地人社部门要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职业培训政策规定,落实对企业职工培训中心扶持政策,加强业务指导管理,确保培质量效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人:黄晴联系电话:0818-3322228 电子邮箱:490565393qq.com

 

附件:1.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登记表.doc

2.附件2-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培训项目(职业、工种)登记表.doc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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