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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2021-08-09 09:58:47   浏览量:

​达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城镇户籍人员、在常住地居住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城镇常住人员、土地被依法征用剩余面积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农村劳动者中,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下列人员:

(一)大龄人员: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

(二)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

(三)低收入家庭人员:家庭人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城乡低收入标准的城乡居民家庭的人员。

(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申请认定时已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市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申请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残疾人员提供《残疾人证》;低收入家庭人员,提供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认定材料;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县级国土部门出具的征地文件;城镇常住人员,提供在常住地居住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相关凭证。

申请程序

(一)网上申请

手机微信搜索公众号“四川e就业”并关注,点击“业务办理”,依据提示进行实名认证后点击“我的菜单”,选择“就业援助”版块的“就业援助对象人员申请”并依据提示上传相应材料提交申请。

(二)线下申请

持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全市就业服务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市本级: 2101885       通川区:2372414  

达川区:2685208       高新区:2833012 

万源市:8600711       宣汉县:5201789

大竹县:6236131       渠  县:7213963   

开江县:822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