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社会保险» 通知公告

达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认证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9-06 10:59:41   浏览量:

达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广大参保退休职工:

一直以来,我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开展退休待遇认证工作坚持以“方便群众”的原则,早已取消集中认证,做到了随到随验。

目前,验证的方式有:

1、资格认证需本人持身份证前往居住地社保机构,即县(市、区)社保局或乡镇(街道)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村(社区)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等机构;

2、居住在省内其他地区的,本人持身份证到居住地就近的验证点进行验证;

3、居住省外的,在居住地社保机构或社区填写《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查认证表》,并签署认证意见后邮寄回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4、若行动不便的,可委托亲属前往认证。

温馨提示:请选择就近、方便的认证方式认证,否则,信息管理系统会自动暂停养老待遇,待认证后才能恢复。

 

达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