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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1-04-22 13:29:29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办法》,规范工伤认定工作程序,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四川省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程(试行)》),经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第2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名义印发各地执行。

《工作规程(试行)》分总则、申请受理、调查取证、认定决定、中止、撤销、送达、附则共八章三十六条。具体解读如下。

一、制定《工作规程(试行)》的现实背景

规范工伤认定工作程序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动落实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重要手段,制定我省《工作规程(试行)》是工伤保险事业稳健发展的客观需要。

《四川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全省统一工伤认定办法,统一工伤认定业务规程及文书格式,建立工伤认定省内协作机制,实现全省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

当前,各市(州)工伤认定工作依然沿用市级统筹时的管理操作模式和政策把握尺度,且开展情况各异、方式各不相同。省级统筹后,亟需统一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责。

二、统一制定文书样式,避免了编码重复

《工作规程(试行)》对所有文书进行了全面梳理,对格式、内容和文号编码规则进行了统一,并融入信息系统,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保证了文书的完整性和唯一性。

其中,文号编码规则参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的规则制定,即按制发年度 “川” 地区简称 文书类别简称 序号进行编码。地区简称由本地区行政区划代码第3位至第6位的数字组成。受市(州)委托办理的县(市、区)的地区简称在第4位与第5位之间加‘—’。比如:成都市辖区和成都市青羊区的行政区划代码前6位分别为510101,510105。成都市本级的2021年工伤认定申请受理1号文书为(2021)川0101工受1号;成都市青羊区的2021年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1号文书为(2021)川0105工不受1号;成都市委托青羊区办理的2021年工伤认定申请补正1号文书为(2021)川01—05工补1号。

三、简化申请材料,体现了公共服务新要求

严格落实“放管服”“温暖人社”建设要求,对规定材料进行适当删减。一方面,凡是能通过数据共享、内部协同等方式进行查验的材料,申请人不再提供。比如,通过人社部门内部协同实现身份信息共享;随着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逐步深入,今年6月底前实现法人基础信息、企业基本信息、死亡医学信息等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共享。另一方面,凡是能通过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表格,申请人不再填写。比如,申请人只需填写一张《工伤认定申请表》,其他所有表格一律由系统生成、工作人员打印,双方签字确认即可。

四、开展事故伤害委托调查,加强了异地协作

利用信息系统开展川渝范围内的事故伤害委托调查,改进工作方式,提升信息化水平,降低调查工作行政成本,推动了川渝工伤保险领域的深度合作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