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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浏览量:

2023-05-18

事项

类别

事项名称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

主体

公开

  时限

公开渠道

公开形式

公开

对象

咨询及监督

举报电话

机构  信息

 

机构职能

依据“三定”方案及职责调整情况确定的本部门最新法定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三定方案

 

 

 

政工科(党建办)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社会

咨询电话:12333

 

 

监督举报电话:12333

人事任免

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任免

机构概况

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传真、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办公室

领导分工

领导姓名、工作职务、工作分工、标准工作照(近期1寸彩色浅底免冠照片)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名称、职责、办公电话

下属单位概况

下属单位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办公电话

公开  指南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电话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办公室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R其他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社会

咨询电话:12333

 

 

监督举报电话:12333

年度  报告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年度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

每年331日前

建议  提案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回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96号)

办结后20个工作日内集中公开

规划  统计

年度统计公报

人社事业发展年度就业、社保、劳动关系等主要统计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规划财务科

次年1031日前

财务  管理

部门经费预决算

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

按市财政局规定的时间及时公开

互动  回应

市长热线、市委书记信箱

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进行程序性告知或政策类解释

调解仲裁管理科(信访科)

办结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

宣传  报道

新闻发布、政策解读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或重大政策措施出台背景、内容解读及贯彻实施情况;2.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要工作进展情况;3.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重大突发事件和社会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进展情况、对相关问题的立场及举措等;4.牵头消除外界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误解和疑虑,澄清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及时发布权威信息;5.其他需要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的信息;6.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宣传调研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按时发布

动态信息

市领导工作动态、全市重大人社活动情况、转载人社部、人社厅网站信息、市县人社工作动态、新闻媒体对我市人社工作宣传报道情况。

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政策  文件

法律、法规

国家有关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和全市有关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的地方性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7号)

 

 

 

 

 

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上级机关发布信息或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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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处理后发布

社会

咨询电话:12333

 

 

监督举报电话:12333

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

国家部委和省政府有关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的规章。

其他政策文件

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措施。

行政  许可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许可;劳务派遣许可;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境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事项名称、设立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受理时间、办理结果、联系电话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关系和监察科、就业促进科(失业保险科)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R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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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处理后发布

社会

咨询电话:12333

 

 

监督举报电话:12333

行政  处罚

(共35项)对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处罚;对缴费单位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未按规定从缴费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或者未按规定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处罚;对缴费单位伪造、变造、故意毁灭社会保险缴费等财务帐册、材料,或者不设帐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处罚;对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或者社会保险待遇支出的处罚;对单位未按规定告知失业人员应当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者不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失业人员名单、档案的处罚;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罚;对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处罚;对用人单位招用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国家规定须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特种作业工种,向求职者或被录用人员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和资格证等证件的处罚;对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对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处罚;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的处罚;对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和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处罚;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处罚;对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拒绝或拖延签订集体合同、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签订或履行集体合同所需资料、劳动标准低于集体合同规定、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抵触、集体合同不按时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及其他违反集体合同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对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处罚;对用人单位侵害集体协商代表的特殊保护权益的处罚;对用人单位违规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处罚;对用人单位拒绝补发最低工资差额和拒绝支付赔偿金的处罚;对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处罚;对单位和个人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处罚;对侵害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保障权益的处罚;对娱乐场所非法招用未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的处罚;对用人单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处罚;对用人单位发布或者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基本劳动报酬等招聘信息不真实、不合法,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歧视性内容行为的处罚;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未依法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行为的处罚;对职业技能鉴定站(所)不遵守劳动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未从国家规定的试题库提取职业技能鉴定试题、拒不受理符合申报条件和规定手续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不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回避制度和乱收费的处罚;对滥发、伪造、仿制职业资格证书的处罚;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劳务派遣规定行为的处罚;对用工单位违反辅助性岗位确定程序规定的处罚;对继续教育机构未认真实施继续教育教学计划,向社会公开继续教育的范围、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情况,建立教学档案,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如实出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证明的处罚;对禁止吸烟场所未按规定设置禁烟标识或违反规定设置吸烟器具的、个人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的处罚;对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虚假鉴定意见、诊断证明或收受当事人财物的处罚;对企业违反企业年金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对外国人或者用人单位伪造、涂改、冒用、转让、买卖就业证和许可证书的处罚;对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处理决定的处罚。

权利类型、权利名称、设立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程序、监督电话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劳动关系和监察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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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      □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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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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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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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电话:12333

行政强制

对未按规定缴纳或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加收滞纳金、划拨社会保险费;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社保基金资料予以封存。

实施主体、咨询电话、监督反诉电话、法定依据、流程图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劳动关系和监察科、市社保局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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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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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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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社会

咨询电话:12333

 

 

监督举报电话:12333

公共服务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提前退休审批

实施主体、咨询电话、监督反诉电话、法定依据、条款内容、条件、流程图、申请资料、办理时限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养老保险科

行政检查

劳动保障监督检查;社会保险稽核;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实施主体、咨询电话、监督反诉电话、法定依据、流程图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专技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社保局

行政奖励

达州技能大师和达州技术能手评选表彰

实施主体、咨询电话、监督反诉电话、法定依据、条款内容、条件、流程图、奖励类型和标准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职业能力建设科

就业创业     就业创业

就业创业政策

享受扶持政策的对象、时限和措施,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2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381号)

就业促进科(失业保险科)、市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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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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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政策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监督管理等

就业促进科(失业保险科)

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政策

“三支一扶”招募流程、服务期间待遇、服务期满的优惠政策;推动全省各类在基层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材的目标任务、具体举措、保障措施等。

流动调配科

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

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总体情况、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情况、求职者情况、供求匹配情况等。

市就业局

按季度发布

返乡下乡创业扶持政策

达州市支持返乡下乡创业政策实施方案

农民工工作科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

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措施

达州市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方案

省委出台文件后20个工作日内

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政策

稳岗补贴应满足的条件及企业应采取的措施等

就业促进科(失业保险科)、市就业局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

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技能提升补贴的条件、标准等

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政策

依据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

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政策

通过企业内部转岗、企业内部退养、鼓励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托底、提供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等方式,分类分流安置去产能职工

就业促进科(失业保险科)

就业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程序和管理审批信息

1.大学生创业补贴、在校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补助的申请、审核、发放信息。
 2. 
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的申请、审核、发放信息。

市就业局

 

就业扶贫措施政策

1.鼓励、支持、引导贫困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转移就业、自主创业等就业扶贫九条措施。
 2.
组织实施精准识别、扶贫专班、送培训下乡、专场招聘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就业扶贫重点工作的5个管理办法。

 

社会保障

 

 

 

社保费率

养老保险费率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2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381号)

养老保险科、市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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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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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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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电话:12333

养老保险待遇调整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的对象、时间、标准、办法等

社保扶贫政策

政府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科、市居保局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名称、主要部件或材料要求、功能、适用范围、最高支付限额、最低使用年限等

工伤科

人事人才

技能人才政策措施

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以及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和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办发﹝200071号)

职业能力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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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制度及职业资格改革措施

四川省职称制度改革政策、职业资格改革相关措施

专技科

事业单位招聘政策

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基本原则、程序及政策规定

流动调配科

事业单位、职称资格考试信息

1、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招聘范围、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招聘办法、报名方法等。 2、职称资格考试信息公开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试科目设置、考试时间及报名日期、地点、报考条件等。

流动调配科、市人事考试中心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2、职称资格考试信息应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前20天向社会发布

劳动关系

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9号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登记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1号)

 

 

劳动关系和监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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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资指导线

当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上线和下线等

高温津贴调整

高温津贴标准调整情况等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主要违法事实、查处与整改情况、处理部门等

每季度公开一次

省本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单位名称和等级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评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

政务服务事项

详见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19年版)

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设立依据、申请条件、申请资料、办结时限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条(人社部令第23号)

局属相关单位

按年度向省政府提出申请,待审核同意后由省政府集中公开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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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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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自然人)

咨询电话:12333

 

 

监督举报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