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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完善医保“两定”机构考核和退出机制

发布时间: 2014-09-10 11:31:33   浏览量:

        近日,达州市人社局组织医保经办机构对市本级69家定点医疗机构、141家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服务质量和履行医保服务协议情况进行了年度综合考评。按照“标准统一、赏罚分明、优胜劣汰”基本原则,结合日常监督和现场核查,进行综合评定,对考评得分较高的达州骨康医院、达州市九九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胡家坝连锁店2家定点机构予以通报表扬;对考评得分较低的达州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医务室、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大东街连锁店2家机构暂停服务协议,限期半年整改;对考评得分最差的通川区妇幼保健院、杨秀益诊所2家机构撤销其医疗保险定点服务资格。
       此次考评根据《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2013年度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在“两定”机构自查的基础上,检查考核小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抽查医保住院患者的病历、用药清单和诊疗项目,查看医保专网运行和数据上传等,客观公正的量化打分。重点针对“两定”机构在基础管理、用药管理、医疗服务管理、医疗质量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考评。
       通过考评,大多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都能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按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的要求,规范医保运行机制,加强医疗保险管理,充分发挥了“两定”机构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为医保工作平稳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个别医疗服务机构责任医师不注重医保业务政策的学习、挂床住院、分解住院、违规收费、住院医疗费居高不下等现象。部分定点药店存在驻店药师不在岗,未将保健用品、日常生活用品进行分区摆放,药品备药率偏低,未严格执行处方外配制度,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等现象。
       针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两定”机构限期整改,强化措施,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各“两定”机构年度考评得分与违约责任金挂钩,由市医保经办机构按定点服务协议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