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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问题及建议

发布时间: 2014-12-02 09:46:47   浏览量:

​​今年来,达州市人社部门有效运用法律援助平台,大力实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多措并举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积极维护农民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目前,全市主动监察各类用人单位3041户,涉及农民工人数15.9万人,处理工资类突发事件25件,为5828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2759万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补签劳动合同3914人。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劳动维权宣传活动。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分别在达州日报、达州晚报、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宣传专栏,重要时段播报,努力扩大政策法规的覆盖范围;二是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深入市公交公司、达钢等企业、部分社区和乡镇进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以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用工单位作为重点,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让农民工依法维权,把存在问题的单位作为重点宣教对象,强化其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意识,先后接待法律和政策咨询5万余人次,免费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5万余份;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今年13月我市利用春节期间民工大量返乡的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返乡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工伤保险条例(修订案)》实施十周年手机短信宣传行动,群发相关政策短信11次,受众7700余人。

(二)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政策。为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源头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我市出台了《达州市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联合住建、财政部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达州市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具体操作程序,截至目前已征收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50.2万元。

(三)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劳动监察工作“责任网格化、运行网络化”。我市以“两网化”试点工作为契机,从抓基础管理入手,全面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各县、市、区将举报投诉案件录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信息系统,配置专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协管人员,对网格内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动态监督监控,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有效预防和大幅减少了劳动纠纷案件的发生,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目前,我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已覆盖县级以上主城区,通过“两网化”平台发现和纠正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1000多起。

(四)实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成立了达州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由市领导任组长,住建、财政、卫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职责,为专项检查行动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联合组建3个落实欠薪处理责任制和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小组,重点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餐饮娱乐场所等进行拉网式排查,监督检查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切实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专项检查,督促31户用人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涉及劳动者4431人,督促48户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费128.3万元,涉及劳动者624人。

(五)做好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公布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积极办理书记信箱、市长信箱等网络平台收集的农民工反映诉求。案件办理工作由分管领导亲自把关,确保投诉案件办理工作“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使劳资双方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今年来,全市人社部门受理举报投诉案件581件,案件办结率保持在95%以上。办理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农民工来信10件,回复率100%,办结率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用工手续不完善,导致农民工举证难。为逃避劳动部门监管,以便随时辞退劳动者,部分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是建筑业、服务业尤为突出。因其流动性强,部分劳动者也不主动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劳动用工极不稳定。劳动合同缺失,致使在劳务报酬等方面缺乏相关书面协议或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的给付标准、给付方式、期限等缺乏相关书面依据,导致农民工在主张权利显得被动。

二是用工主体复杂,导致责任主体确定难。在建设施工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多数涉及企业层层转包或挂靠分包,责任主体混乱,使得劳务关系复杂化,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后讨债无门。

三是用工双方法律意识薄弱,导致农民工参保难。部分用人单位为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不愿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有的企业把社会保险费含在工资中发放,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同时,受家庭生活困难、流动性强、社会保险接续难、维权意识薄弱等因素影响,也直接导致农民工不主动参加社会保险。

三、对策措施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营造守法氛围。有针对性地强化对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增强用人单位履行法律责任和承担社会责任的自觉性。强化对农民工的政策法规宣传,特别是加强热点、难点问题解析,普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知识,增强农民工法治意识、维权意识。

二是强化平台建设,夯实基层服务。依托乡镇、社区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建立农民工维权绿色窗口,制定简洁明了的“维权路线图”,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权。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系,将网点覆盖到所有用人单位,实现适时监控。

三是强化欠薪追究,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善欠薪责任追究政策体系,进一步明确农民工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政策规定的切实落实。联合工商、税务、国土、银行等部门,建立用人单位的银行信用制度,将欠薪作为用人单位银行信用的主要指标之一,凡有欠薪记录的在银行贷款、资金拨付上,给予警告和惩戒。

四是完善政策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达州市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落实用人单位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确因经济困难发生欠薪的用人单位按程序使用保证金。建立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基本情况适时监控制度,变被动接受投诉举报为主动出击,增强监察的时效性和预防性,及时查纠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政策法规科 劳动监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