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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实行“五险合一”征缴稽核为社保发展注入新动力

发布时间: 2015-08-05 09:19:00   浏览量:

 

近日,达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征缴稽核的实施意见》。实行社保五险合一征缴稽核,将为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整合经办资源,推进社保信息统建统管、互通共享,提升社保经办质量、效率和管理服务的科学化水平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注入事业发展新动力。
意见指出,从201611日起,实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项保险五险合一征缴稽核,即:统一登记申报。市、县社保局负责统一办理用人单位和个人五项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事务。统一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时,申报符合规定的工资基数作为五项保险统一的缴费基数。统一征缴。市、县社保局统一征缴五项保险费,并实行一单计划、一单征缴,以方便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对未按时足额缴纳五项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社保局根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统一分账。市、县社保局按照分险种核算原则,分账核算各险种社会保险费的收入,分险种记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按规定及时将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内的五项保险基金,转入市、县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做到收入户月末无余额。统一稽核。市、县社保局统一负责对用人单位五项保险费稽核,对用人单位少报、瞒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等违法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处罚。统一基础信息管理。市、县社保局要建立全民社会保险登记制度,统一负责采集、整理、管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基础信息,承担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管理、查询和寄送等工作。
意见要求,要按照全市统一的经办模式理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业务流程,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乡镇(街道)、社区(村)就业社保平台建设,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基层平台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将社会保险有关业务经办服务下沉乡镇(街道)、社区(村)基层平台办理,切实方便基层群众就近办理社会保险事务。    (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