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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发布时间: 2016-12-01 09:39:54   浏览量:

 

近年来,达州市人社局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市共推荐上报正高级教师职称13人,评定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353人、一级教师职称1385人。一是坚持政策,严格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坚持职称制度改革与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配套,发挥学校在用人上的主体作用,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坚持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中小学教师竞聘上一职称等级的岗位,由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和相应职务层次的岗位空缺数额内合理确定推荐参加职称评审的名额,并按照有关规定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岗位。二是严格标准,确保申报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思想品德、工作态度、教学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作为评审依据,严格执行《达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规定的教师资格、年度考核、继续教育等基本条件,以及师德师风、治学态度、专业知识、教学能力、教研水平、教学工作量、民主推荐测评满意率、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等具体条件。认真执行标准条件、岗位职数、申报人员、业绩水平、推荐结果五公开,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申报程序、弄虚作假等行为。申报推荐坚持逐级申报,层层把关的要求,由教师个人根据标准条件及单位岗位设置情况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学校评议初审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逐级推荐。三是改革创新,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导向性作用。建立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专家库,由政治思想过硬、教育教学水平高、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教师和专家组成;每届执行评委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从专家库中推荐产生,同级人社部门审批。学校评审推荐领导小组负责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评议和考评,县区人社、教育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市级专业(学科)评委组提出评议意见、评委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结果由省、市人社部门予以公示和审批。专家评议环节,坚持对申报人的业绩、能力进行全面客观评价;评委表决环节,坚持独立思考、充分讨论、各抒己见、发扬民主的原则,保证评审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发挥了激发教师工作热情、提高队伍素质的积极作用。   
(专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