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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四措并举”强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监管

发布时间: 2017-11-27 16:17:28   浏览量:

          市人社局按照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政策规定,坚持“四措并举”,严把关口,切实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严格按政策执行。

一是规范软件精确管。采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死亡职工遗属基本信息,建立规范统一的数据库。在补助标准变动时,纸质报表和软件数据同步审批,及时更新信息动态。目前,数据库已收录450名遗属基本信息,及时精准核实,为加强服务监管提供精准依据。

二是及时变更标准管。符合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的遗属,补助标准以遗属户籍所在地的县(区)级人民政府公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一定系数按月计发。市人社局定期与民政部门衔接,及时收集各县(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最新数据,对符合调整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遗属,通知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第一时间申报办理。

三是同步审批规范管。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死亡后,市人社局要求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准确掌握死者生前的个人信息和其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对其遗属符合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的,在办理死者丧葬费和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时,同步审批其遗属应享受的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四是依据动态严格管。依据死亡职工遗属现实状况变化,市人社局要求市级各部门准确了解领取生活困难补助遗属的变动信息,提供变动依据,从情况发生变化的次月起,及时审批变更定期补助标准,确保补助资金精准发放,切实加强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监管。

(工资福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