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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生育保险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 2017-09-19 11:00:17   浏览量:

    问:哪些人可以参加生育保险?
    答: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
    问:生育保险缴费主体是谁?
    答: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全部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问:生育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0.5%缴纳生育保险费。
    问: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是哪些?
    答: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定额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
    问:申报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答:女职工在生育发生日期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以上。
    新参保单位从缴费次月起,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12个月(不含补缴)后,职工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其配偶无工作单位、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以及不能享受相关待遇,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享受定额医疗费、护理保健费的50%。
    问:申报生育保险待遇需要哪些证件等?
    答:申报生育保险待遇需要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婴儿出生证明、出院证明、医院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单位盖章的《达州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