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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原因及对策

发布时间: 2018-11-15 15:16:3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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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化解信访矛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坚持属地管理、权责统一、标本兼治,不断完善欠薪处理责任制,扎实开展保障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强化源头治理,落实欠薪治理责任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63号)精神,建立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总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牵头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制,明确了政府、部门(单位)、企业责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办〔20173号),把总承包企业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对农民工工资直发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进一步夯实基层政府、行业管理部门、总承包企业事前事中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处理程序。目前,全市已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9312.15万元。

(二)强化统筹协调,完善部门协调机制。为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13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达州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联席会议,明确了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建立了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民法院等10部门(单位)为成员的达州市维护职工权益部门联动机制,把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重要协调内容,强化了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宣传引导  建立舆论监督机制。为了增强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法人的守法意识和劳动者合法维权意识。一是以法律法规宣传年、农民工宣传月、就业促进月、春风行动为平台,通过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大力宣传,利用赶场日上街宣传,到社区、进企业上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相关政策,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以日常监察、季度排查、专项检查为载体,把宣传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三是积极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和企业法人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和舆论监督。全市通过相关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13件重大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案件。四是积极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凡是参加各级就业培训机构培训的农民工都采取政府补贴学费,在培训劳动技能的同时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合法维权能力。目前,已有5307名农民工参加相关培训,全市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5万余份,有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四)强化执法监察,建立用工管理机制。一是推进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目前,我市劳动监察两网化已覆盖所有县城和大部分乡镇,以乡镇、社区为网格单位接受举报投诉,每个网格单位在重大敏感时段和节假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方便了农民工就近就地维权,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全市未发生过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二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对举报投诉和执法检查发现的欠薪问题,及时依法立案调查处理,并将涉事企业作为今后巡查重点,防止再次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三是把服务与维权融入日常监察,“双随机”抽查。一方面,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做好企业管理咨询和政策指导帮扶工作,提升其依法用工水平和能力。另一方面,开展日常监察、双随机抽查、季度排查、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用工行为,把一般违法行为和欠薪源头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理在初始阶段。1-9月全市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030户,排查1740户,涉及劳动者7.13万人。督促补签劳动合同0.27万人;追发劳动者工资7345.58万元,涉及0.78万人;督促71户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109.73万元,涉及劳动者0.039万人;督促46户用人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申报登记,涉及劳动者0.03万人;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427件,结案率达97%参与处理突发案件29件,涉及劳动者人数0.23万人。有力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简化司法程序,建立完善移交”机制。一是狠抓源头案件移交查办。1-9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移交主管部门源头性欠薪案件11件,涉及金额311.2万元,涉及农民工214人。在主管部门介入下,11起源头性案件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全额兑付农民工工资,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二是简化农民工维权司法程序,建立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维权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行,快速高效解决农民工维权争议,1-9月已为213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和补偿369.3万元。三是按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要求,严肃查处了一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严重犯罪案件。从移送情况看,所有案件在公安机关接案和立案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都立即承担了支付责任。1-9月全市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3件,为261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417.16万元,有力打击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虽然总体平衡,但受经济转型、企业结构优化升级、体制机制改革等诸多因素影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据统计,我市2013年拖欠3854万元、2014年拖欠3669万元,2015年拖欠9076万元,2016年拖欠8337.15万元,2017年拖欠7345.85万元, 90%以上拖欠的是农民工工资,欠薪金额保持在高位,涉及人数较多。欠薪案件集中爆发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集中在建筑施工领域和餐饮业,存在年年清年年欠,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和行业性。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存在低价中标、挂靠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等行为,导致农民工劳动关系难以确定,工资支付主体多元化,一些责任人缺乏清偿能力,清偿难度较大。二是层层分包转包的“小包工头”,以讨要工资名义追讨工程款,或者利用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解决经济纠纷,并与农民工工资问题相互交织,增加了欠薪问题的鉴别难度。三是农民工具有流动性大、组织松散、技能单一等特征,加之法治意识淡薄、法制常识缺乏、维权渠道受限,劳动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犯。四是建设资金短缺,工程款、工资款拖欠在所难免,这里即有宏观经济方面的因素,还有微观方面的因素,还有政府债务方面的问题,经济形势不好,经济下行,经营困难,资金断链,同时地方的盲目投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形成政府拖欠,特别是新农村建设、乡村公路建设形成的劳动报酬拖欠,严重地影响了农民工工资支付。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统筹协调,抓好欠薪治理责任落实。紧紧围绕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狠抓部门监管、体制创新,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属地管理作用,落实地方责任,加强以责任制为中心的治理体系建设。高举目标考核指挥棒,切实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全面落实总承包企业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把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材料相分离,全面实施农民工工资直发(银行代发)。落实总承包企业支付责任,重点抓好协调指导,指导欠薪现象突出的县(市、区)、用人单位落实好源头管控措施,把问题解决在平时、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全面落实牵头单位责任。

(二)坚持严格管控,深入开展劳动监察执法。一是狠抓日常监管,将农民工工资纳入日常巡查重点和台账管理,指导建筑工地普遍设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牌和维权告示牌,督促责任单位承担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二是排查欠薪隐患,坚持每季度集中时间对辖区建筑施工工程项目和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欠薪隐患,全面掌握并跟踪指导工资支付工作。三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难以协调的重大欠薪隐患,督促主管部门采取措施及时加以解决,并探索实行网络举报,加强案件处理和事件处置工作,及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四是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巨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和企业法人,除按规定依法处理、警告约谈外,还严格执行面向社会公开曝光、禁止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等制度性措施,让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和企业付出高昂成本。

(三)坚持依法归口,深入推进移交查办工作。一方面,抓好两个“移交”。按规定移交主管部门查办源头性案件,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行政协调和市场监管作用,化解源头纠纷。依法移送涉罪欠薪案件,充分发挥刑事司法的打击震慑作用。通过两个“移交”,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另一方面,抓好“两法”衔接。加强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劳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确保涉罪欠薪案件顺利移交、及时查办。

 (农民工工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