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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市“三个层次”助推城乡发展体制改革

发布时间: 2018-08-01 15:54:00   浏览量:

           万源市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狠抓“三个层次”助推动社会保障工作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创新,逐步实现了全市城乡社会保障“同城化”。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保基本。建立和完善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全面完成;开展煤矿等高危行业强制性参加工伤保险,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纳入工伤保险,监督建筑、水利、交通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完善养老、医保、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达州市级统筹制度,构建全市基金统收统支管理。

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管全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全市2009年和2011年实施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进行整合,缴费标准设置14个缴费档次供参保人自主选择,覆盖20.02万人;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连续11年上调基本养老金标准,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从55/月调整到75/月,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对象,2016年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同步上调标准;全市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基础数据申报审核工作,201610月与全省同步启动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完成视同缴费年限确认核定和基金收支清算工作;201410月起,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出台了国有控股企业年金制度。

覆盖城乡居民医保划重点。印发《万源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及时划转管理职能,整合经办机构、编制、人员,开展基金审计,加强经办服务,及时完成医保整合工作;巩固和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乡镇(社区)参保登记缴费工作全面完成,进入数据汇总录入上报阶段,已录入40多万人参保信息,20184月底参保率达97%以上;按政策要求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规范内报销比例达到75%;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有续推进,城乡一体、公平可及、惠民高效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已基本建立。

(万源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