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达市劳人仲案〔2025〕185号)
发布时间: 2025-11-11 10:24:07 来源:达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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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的席年与你公司工伤保险待遇争议一案(达市劳人仲案〔2025〕185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申请人的请求为解除与你公司之间劳动关系;你公司向申请人(席年)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合计153968元。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十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2月24日09时30分在达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庭审理(地址:达州市达川区绥定大道一段60号院内,联系电话:0818-3322276)。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达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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