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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达州市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

发布时间: 2025-08-21 11:32:11    来源:达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稳岗返还

)返还条件

享受稳岗返还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上年度参加失业保险满12个月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上年度单位裁员率未超过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其中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返还对象

稳岗返还的对象为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三)返还标准

稳岗返还有两个标准,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实施期限

稳岗返还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五)办理程序

稳岗返还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服务模式,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数据比对确定享受对象,将返还信息推送给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参保单位确认返还信息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将资金拨付给参保单位。

)办渠道

1.现场办理: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2.网上办理:登录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 https://scejy.sc91.org.cn/terminal/pc/index.html)。

其他规定

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申领稳岗返还资金时,应如实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本单位参保人员用工形式等相关材料,并在收到稳岗返还资金30个工作日内,将代实际用工单位申领的资金全额拨付至实际用工单位,并提交拨付凭证及实际用工单位收款凭证至申领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劳务派遣单位中被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不纳入稳岗返还范围。


、技能提升补贴

(一)申领对象

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二)申领条件

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证书的人员;

2.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含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3.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申请,提出申请时间须在政策有效期内。

企业在职职工取得的证书与工作岗位匹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的证书与本人求职意愿相符。

(三)申领资料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纸质证书或电子证书) ;

3.企业在职职工提供所在企业出具的证岗相适承诺书,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提供与本人求职意愿相符的证明;

4.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jndj.osta.org.cn/).

(四)享受次数及补贴标准

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取得我省“15+N”重点产业链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可在此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补贴标准提高到中级(四级) 2000元、高级(三级) 2500元。

(五)实施期限

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符台申领条件的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补贴申请证书核发日期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7月1日(含)期间的,证书申领时限延长至2025年9月30日。

)申渠道

1现场办理:企业在职职工在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其失业保险金发放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

2.网上办理:四川e就业微信小程序或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s://scejy.sc91.org.cn/terminal/pc/index.html).

、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补助对象

参保企业、参保社会组织( 含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

(二)补助条件

企业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2025年内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 24岁登记失业青年;

2.与招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3.按规定为招用的人员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且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三)补助标准

每招用1人补助1500元。

(四)实施期限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五)申渠道

1.现场办理: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2.网上办理:登录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 https://scejy.sc91.org.cn/terminal/pc/index.html)。


                          达州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地址及咨询电话

经办机构名称

经办机构地址

失业保险业务咨询电话

达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通川区龙马大道507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61号窗口

0818-7932562

0818-7932556

达州市通川就业服务管理局

四川省达州市西外阳平路66

0818-2375414

 

达州市达川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茂华街363

 

0818-2685211

大竹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白塔街道体育大道172

0818-6228167

宣汉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中路591

0818-5217963

 

渠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天星街道五井路西段78号(渠县行政审批局二楼)

 

0818-7212711

开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橄榄路346

0818-8296866

万源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四川省万源市河西中医院安置大楼

0818-8617648

 

达州经开区公共服务中心

四川省达州市东部经开区亭子镇老街77

0818-510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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