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2025年7月17日)
发布时间: 2025-07-17 10:06:12 来源:达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徐州汉可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燕苏龙与安阳嘉信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达市劳人仲案〔2025〕100号),经审理,本委认为:你方与本案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通知你方作为本案被申请人参加仲裁。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追加被申请人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申请人的请求为确认与被申请人在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5月5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十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8月29日09时30分在达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庭复审。地址:达州市达川区绥定大道一段60号院内(联系电话:0818-3322498),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达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