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2025年7月1日)
发布时间: 2025-07-01 17:22:44 来源:达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利川市红旭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的万先云与你公司工伤待遇争议一案(达市劳人仲案〔2025〕107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申请人的请求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及拾级工伤待遇158 675.55元。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十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8月27日14时30分在达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庭审理。地址:达州市达川区绥定大道一段60号院内(联系电话:0818-3322259),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达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