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2022年3月16日上午,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和大竹县经开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罗春组织双方进行了协调,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该公司承诺在3月17日前将劳动合同文本交给信访人;2.补缴社保费须到社保局申报,申报后将个人承担部分缴到该公司指定账户;该公司承诺在4月底前缴纳您2021年6月至2022年3月的社保费;3.2022年3月1日,工资已全部支付到位;4.经济补偿、绩效工资问题因双方有争议,建议双方通过县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仲裁处理。若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我局将按程序依